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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驷驹 1997-10-28 00:00

牢记伟人教诲做好公安工作——深切怀念彭真同志

第11版(文件·报告·回忆录)
专栏:

  牢记伟人教诲做好公安工作
——深切怀念彭真同志
陶驷驹
1997年4月26日,敬爱的彭真同志走完了他波澜壮阔的人生道路,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我是在基层调查研究途中获悉彭真同志逝世噩耗的,闻讯后感到十分悲痛。彭真同志离开我们已6个多月,但是,岁月的流逝永远也不会冲淡我们对他老人家的深切怀念。对于我们来说,彭真同志是一位功勋卓著的老领导、老首长,也是一位德高望重、慈祥忠厚、诲人不倦的老前辈。彭真同志长期主管政法公安战线的工作,他为中国公安工作的创建和发展,为建设公安队伍,呕心沥血,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特别令我难以忘怀的是,1990年秋天,他已88岁高龄,还连续好几天将顾林昉、俞雷和我约到他的办公室,就公安保卫工作的历史、现状、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发展问题,做了详细的询问,并同我们进行了长时间的亲切交谈。彭真同志的谈话,语重心长,催人奋进,凝聚了一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后辈的殷切期望和谆谆嘱托。7年过去了,但他老人家与我们谈话时的音容笑貌,至今历历在目,他的亲切教诲,至今记忆犹新。彭真同志长期领导我国政法公安工作,有着丰富的斗争实践经验,对公安工作有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对推动我们整个公安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他给我们留下的一笔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对公安保卫工作的绝对领导,是由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决定的根本原则。这一根本原则是毛泽东同志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确立的。在彭真同志主管政法公安工作期间,他总是反复强调公安机关要矢志不渝地贯彻执行这一根本原则。他曾经在1954年6月第六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指出:“我们司法机关的干部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如果不放在党的领导之下,一定要出乱子,犯大错误。”(引自彭真同志《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以下引文均出自此书。)1966年1月,他在公安部党组会议上又再三强调:“公安工作不是垂直领导,而是党委领导,是双重领导。”“公安部是中央直接抓的,是我联系的,经我过手的任何大事情,都是报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的。地方的各级公安部门,也主要是各级党委领导的。”“这次会要讲清楚,公安部门的工作,特别是重大事情,要向党委报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后,彭真同志继续分管公安工作。1981年1月,他在同公安部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强调指出:“公安工作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来进行工作,千万不能忘掉党委领导这一条。”几十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定不移地恪守、贯彻党委领导的原则,始终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凡是涉及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重大部署和措施,都报请党委审核批准,并在党委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几十年的斗争实践告诉我们,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经受各种考验、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条件下,坚持这一原则尤为重要。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在事关方向、原则、全局的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好随时接受任何政治风浪考验的充分准备,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我国公安工作的一大特色和优势。1954年,彭真同志指出:“公安机关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是软弱无力的。那种认为过去大张旗鼓搞运动需要依靠群众,现在搞隐蔽斗争,反革命分子更加隐蔽狡猾,群众没有用了的看法是不对的。如果不把工人、农民、全体人民发动起来,警惕反革命的活动,只靠公安干部是不行的。把广大群众都发动起来,有几万万只眼睛、几万万双手,公安机关就神通广大了,反革命活动的空隙就少了。依靠群众,过去需要,今后同样需要。”他还针对北京市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北京市公安机关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对首都的社会治安情况要掌握得像玻璃板、水晶石那样清楚。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居委会、治保会的建设,加强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犯罪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彭真同志仍然反复告诫我们一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这一条不能丢,也丢不得。1985年,彭真同志同中央政法委、国家安全部、公安部的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语重心长地说:“遵义会议以前,我们的保卫工作、肃反工作曾经学过外国的那一套,结果使党蒙受了重大的损失,冤枉、错杀过好同志。后来,我们打破了神秘化那一套。毛主席在延安定了一条重要的方针,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没有专门机关不行,同时又必须依靠群众。群众路线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现在情况和过去有所不同了,就得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但依靠群众这一条不能变。”在93岁高龄时,彭真同志还让法制工作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专门转告我注意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问题。正是由于彭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谆谆教诲,几十年来,公安机关坚定不移地贯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始终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作为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并强调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贯穿到所有的工作中去。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全国公安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探索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广大民警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座右铭,涌现了彭宝林、王忠训、邱娥国等一大批好民警。在工作中,我们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的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种形式的治安责任制,不断完善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安全防范网络,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安全文明村镇活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济南交警的带动下,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了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中心内容的形象工程,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信任和支持。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学习漳州110报警服务台活动,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走群众路线开辟了新的途径。坚持和深入开展这些活动,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必将充分显示出巨大威力。
      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始终是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课题。50年代末,毛泽东同志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时期社会矛盾的理论,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矛盾学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日益增多的人民内部矛盾,究竟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彭真同志在同公安部党组同志谈话时明确指出:“要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能用专政办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应该用说服教育的办法解决,不是个简单用专政手段镇压的问题,有些党委想让你们用专政手段去对付,是不对的。”要求“公安机关处理问题,首先必须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凡是人民内部的问题,要采取‘对己要和’的方针,用批评自我批评,平心静气地民主商议的办法,哪个意见对,就采取哪个意见。大家都在热的时候,公安部门要冷静;大家认为天下太平的时候,公安部门要清醒,注意防止麻痹。”1962年彭真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又明确提出,政法机关处理的案件中,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往往纠缠在一起,要严格地加以区别。对一时难以分清性质的问题,先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划一条“缓冲地带”。彭真同志的这些重要指示,为公安机关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及时指明了方向。在当前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增多的情况下,重温彭真同志这些教诲,倍感亲切。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稳定工作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正确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巩固和发展,事关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充分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大意义,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决防止把人民内部矛盾划作敌我矛盾处理,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更加积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化解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坚决防止因对人民内部矛盾重视不够或处理失误,导致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甚至被坏人利用,诱发影响全局稳定的问题。个别地方发生的打砸抢、堵塞公路、铁路交通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应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形势下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党的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为适应这一战略转变,对当时猖獗的刑事犯罪活动,必须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彭真同志首先抓住城市社会治安的整顿,1979年11月他出席全国城市治安会议,引导大家从正确分析和认识形势入手,对整顿城市社会治安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具体措施、组织领导、动员宣传乃至执法问题作了周密部署。他严肃指出:“这次整顿的重点是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天津等一些大城市。要坚决打击大中城市中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安全的犯罪活动,迅速把社会秩序整顿好。社会主义法制要求这样做,人民群众要求这样做,国内外形势要求这样做。不这样做,就是党和政府的失职。”为把这场整顿城市社会治安的斗争推向深入,彭真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自指导这场斗争。1980年2月,彭真同志在广东听取公检法三家的汇报时指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的处理,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要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为进一步总结整顿城市社会治安工作,1981年5月,彭真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在这次会议上,他再三强调:“当前的治安形势怎么样?有好转,但是还没有根本好转,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群众很不满意,离保障安定团结、保障经济调整顺利进行的要求还差得远。”在整顿城市治安的同时,彭真同志又及时提出抓好农村治安。他指出:“不先抓城市治安不行,但决不能忽视农村。我国农村有8亿人口,8亿人的问题不解决,国家休想搞好。农村社会治安搞不好,就谈不上社会安定。”在1982年7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他又明确指出,城市治安工作、农村治安工作要相互推动,全面抓紧,相互策应。要求我们在不放松整顿城市治安的同时,要把整顿农村治安置于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1983年7月19日,彭真同志参加了邓小平同志同公安部负责同志的谈话,完全赞同邓小平同志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主张。他严肃指出,改革开放后,不仅城市治安问题严重,农村治安问题也相当突出。但是,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不力,下不了手,“扭秧歌”扭了好几年。中央的决心下得好,再也不能迟疑了。他亲自主持召开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对全国范围的严打斗争进行了周密部署。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正式作出决定时,为统一认识,坚定信心,他又作了重要讲话。随后,他主持召开了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为严打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三年为期、三个战役”的严打斗争取得了辉煌战果,多数地方社会治安非正常状态得到扭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彭真同志又告诫我们,政法战线必须清醒地估计到,同刑事犯罪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要看到对外进一步开放,对内进一步搞活经济,会在各方面引起很多变化,在社会治安方面也会引起一些新的问题。争取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还要下很大的功夫。我们的担子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对严重刑事犯罪必须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这是重要的方针。同时,要搞好综合治理。两个方面的工作必须同时进行,不能放松哪一个方面。今年春节,彭真同志又语重心长地叮嘱公安部几位负责同志,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的突发性事件是难以避免的,但公安部门一定要把它处置在萌芽状态,不能形成大的危害,公安部门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彭真同志的这一最后叮嘱使我们永志难忘。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抓经济建设、抓改革开放的同时,必须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在目前新的形势下,全国公安机关一定要毫不动摇地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态势,并把严打与严管、严防、严治结合起来,巩固严打成果,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造就一支强大的公安队伍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既是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彭真同志始终高度重视公安队伍建设,为公安队伍的发展壮大倾注了毕生心血。早在建国前夕,他就提出要彻底粉碎旧的警察制度,建立人民的公安系统。建国之初,为了适应日益繁重的公安保卫任务,他强调要训练大批政法公安干部,指导组建了政法、公安干校,并亲自担任了第一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校长,为新中国的政法公安工作培养了一大批骨干力量。彭真同志十分注重公安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并为此作出了很大努力。1952年,在彭真、罗瑞卿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检查纠正人民警察中存在的旧警察作风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1956年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彭真同志指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人民中有很高的威信,和解放前的旧警察根本不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爱护和尊重。但是,如果我们不注意,站在人民头上,那就会脱离群众,就要犯根本性错误。”并且着重强调,作风问题是涉及专政机关的根本性质问题,不能小看,只有把作风问题真正解决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才能够更清楚地体现出来。彭真同志十分注重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强调公安民警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在1954年人民公安学院学员毕业典礼大会上,他在讲话中指出:“过去我们有许多经验,今后还可以运用,但是不够了。保卫工作是政治斗争,面临这样复杂的形势、复杂的斗争,不提高政治素质是不行的。这就要学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学习政策、学习业务。”1982年武警部队组建时,彭真同志强调,武警部队是一种特殊部队,负有特殊的任务,需要有特殊的装备,进行特殊的训练。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彭真同志又反复告诫我们一定要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以适应新形势的客观要求。要求我们要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几十年公安工作的实践证明,要建设强有力的公安工作,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公安队伍,没有一支过硬的队伍,一切都无从谈起,要进一步提高对公安队伍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搞好队伍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坚持依法从严治警的方针,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要本着积极、科学、慎重的原则,加大公安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搞好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为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而努力。
彭真同志为新中国公安工作的创建、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心系法制建设,心系社会治安,心系人民警察。实践告诉我们,他不愧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他的高风亮节,堪为楷模,其风范长存,高山仰止。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一定要牢记彭真同志的谆谆教诲,学习彭真同志的崇高品质和革命精神,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为巩固和发展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稳定的大好局面,为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胜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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