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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瑞明 1997-10-29 00:00

公款吃喝“既往也咎”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公款吃喝“既往也咎”
江苏海安县徐瑞明
报载:去年,江苏宝应县柳堡乡村级招待费用高达四十九万元。今年初,该乡狠刹公款吃喝风,决定对超过县里规定的村级招待费用的部分,一律按比例计算到公款吃喝者头上,限期退赔。群众闻之,拍手称快。
近几年,农村一些地方吃喝风盛行,费用日增,加重了农民负担,农民很有意见。不少地方党委、政府在治理吃喝风上想了不少办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总还不能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是对公款吃喝者“既往不咎”,而只对今后提出一大堆要求。这种做法,使公款吃喝者心安理得,认为“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
笔者以为,不咎既往,群众有意见;不咎既往,难以惩戒后来者;不咎既往,今后的要求提得再多,也缺乏力量,难以落到实处。只有让“嘴馋”者把吃进肚里的“吐”出来,让他们既掏腰包,又丢面子,才能触及他们的痛处,下次不敢再轻举妄“吃”。
柳堡乡刹吃喝风收到了明显效果,到今年七月,该乡村级招待费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笔者建议那些吃喝风屡禁不止的地方,不妨参照柳堡乡的做法,在本地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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