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有权不用”别解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97年02月 -> “有权不用”别解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马善记 1997-02-28 00:00

“有权不用”别解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有权不用”别解
马善记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通常是人们用来批评一些干部以权谋私的说法。我认为,对“有权不用”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是有权“私”用,还是有权“公”用。有权不“私”用,无疑是正确的,应该提倡;而有权不“公”用,也是错误的,应该反对。道理十分明了:人民赋予你的权力,显然不是给你谋私的,同时也不能因此把权力“存放”起来,而是应该用它来替公家办事,替人民办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应该说,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有权“私”用的人会越来越少,但在一些地方,有权不“公”用,或曰不以权谋公的人却还存在。有的人该出的主意不出,该办的事情不办;有的人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事能躲则躲,能推则推;还有的人成天倒也忙忙碌碌,但不知道忙些什么,没有一点政绩……凡此种种,成了人民群众厌恶的“懒官”、“混官”、“庸官”。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人们通常都能认识到以权谋私的危害性,而对有权不“公”用的危害性却往往认识不足,从而客观上纵容了有权不“公”用。
有权不“公”用,说到底,是一种不作为的腐败。相对于以权谋私那种恶作为的腐败,它往往更具有隐蔽性、蒙骗性。如不有效地予以整治,也会危及党和人民的事业。
各级党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把是否以权谋公作为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勤政廉政的重要依据,以促使广大干部以权谋公。


查看完整版本: [-- “有权不用”别解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