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少星丁文浩 |
1997-02-28 00:00 |
平顶山复垦土地八万亩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四面八方
平顶山复垦土地八万亩 本报讯河南省平顶山市坚持土地复垦与城市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经济发展相结合,一九九一年以来,累计开发复垦土地八万余亩,年增加经济收入五千八百七十五万元,为五千七百八十八户失去土地的农民解决了生活出路。 平顶山市把土地复垦规划列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安排开发复垦项目。同时用科学方法指导土地复垦。根据被破坏土地的不同特点,复垦后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工则工。除了再造耕地和建设用地之外,运用现代先进技术搞综合开发利用。(丁少星丁文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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