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生 |
1997-12-30 00:00 |
李岚清同涅姆佐夫会谈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岚清同涅姆佐夫会谈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于海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工作访问的俄罗斯第一副总理涅姆佐夫举行了会谈。 两位副总理就进一步发展中俄两国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经贸关系进行了友好的谈话,并就筹备举行中俄两国总理第三次定期会晤问题达成了一致。 李岚清说,今天中俄双方签订了关于合作建设核电站的总合同,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事。中俄在大中型长期项目上进行合作,对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方有关部门应加紧工作,落实已达成的各项合作协议。李岚清表示,中方愿同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把两国经贸关系推向前进。 涅姆佐夫说,俄中双方在经贸领域合作的潜力巨大。俄罗斯愿意在能源方面继续与中方加强合作。他说,俄中经贸合作有着广阔的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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