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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奋勇吴兢 1997-04-25 00:00

海关总署等五部委作出具体部署促进禁毒专项斗争深入进行

第4版(要闻)
专栏:

  海关总署等五部委作出具体部署
促进禁毒专项斗争深入进行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新华社记者贾奋勇、本报记者吴兢报道:记者从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全国禁毒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海关总署、化工部、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外经贸部等部门即针对行业特点和各自实际情况作出积极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以促进禁毒专项斗争的深入进行。
海关总署要求各地海关突出特点,部署毒品查缉,重点打击内外勾结的毒品团伙,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境的管理,严格查缉麻黄素的走私活动,堵住麻黄素非法出境的通道,加强对冰毒和精神药物的重点查控,各货运口岸、旅检现场和邮递渠道要进一步增强缉毒意识,全面推进与有关部门的反走私合作。
化工部决定在全行业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使化工企业的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全行业还将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进出口等情况的全面调查,制定有效办法,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卫生部针对毒品滥用的情况,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降低毒品非法需求在禁毒斗争中的作用,努力建立科学的减少毒品非法需求工作方案,加强对戒毒工作的管理,防止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所谓“戒毒药品”干扰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家医药管理局要求各地医药管理部门和各麻醉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修订麻醉品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麻醉药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冰毒前体麻黄素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强化管理,严格审批,建立核查管制化学品出口的相应机制,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从根本上堵住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中的漏洞。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及军事检察院充分认识开展禁毒斗争的重要意义,对毒品犯罪分子要坚决打击。同时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办案质量,对毒品犯罪做到快办、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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