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依法防洪造福人民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97年08月 -> 依法防洪造福人民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97-08-30 00:00

依法防洪造福人民

第5版(文件)
专栏:

  依法防洪造福人民
本报评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防治自然灾害方面的第一部法律,它标志着我国防洪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各级人民政府、各行各业、每个公民,都有必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防洪法》。
中华民族有着与洪水灾害作斗争的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防御洪水灾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领导人民群众对江河湖泊进行了大规模的治理,初步建成了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组成的防洪体系,依靠广大军民顽强奋战,战胜了大江大河历次大洪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防洪成就。历史上三年两决口的黄河,也开创了连续50年安澜的局面。通过加强防洪工作,减少了人员伤亡,减轻了经济损失,保证了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但是,我国的气候、地理条件,决定了我国是世界上洪水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每年大约有2/3的国土面积存在着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洪涝灾害。从公元前206年至1949年的2155年间,发生较大洪水灾害1092次,平均每两年有一次较大洪水,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防治洪涝灾害,是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对防洪保安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防洪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大江大河防洪标准普遍偏低,河湖淤积和人为设障严重,蓄滞洪区运用难度大,一些干部和群众水患意识淡薄。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水患意识不强,二是投入不足,三是法制不健全,四是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当前,我国防洪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洪水灾害作为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远未解除。制定《防洪法》,依法治理江河湖泊,防治洪涝灾害,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意义重大。
这部法律的显著特点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明确了防洪工作的基本原则,强化了防洪行政管理职责,规定了规划保留区制度,规划同意书制度,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制度,补充和加强了河道内建设管理等几项法律制度,使依法防洪具有可操作性。贯彻落实这些法律制度,首先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和非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
一定要维护《防洪法》的严肃性。备水防旱,治水防洪。贯彻执行《防洪法》,重在提高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依法防洪意识。要按江泽民同志的指示做到“未雨绸缪”,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同时,防洪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洪管理部门要自觉地认真实施《防洪法》,解决防洪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防洪管理和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制管理,使我们的防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让我们携起手来,依法防洪,科学防洪,为构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而共同努力。


查看完整版本: [-- 依法防洪造福人民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