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程 |
1997-09-01 00:00 |
从执行庭本身做起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从执行庭本身做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长张鹏程 “执行难”的问题既有外部的原因,也有内部的原因,决不是法院一家可以解决的,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我作为执行法官,首先着力于从内部解决,从执行庭本身做起。执行庭任务重,压力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现有待执行案件300件,标的额30多亿元,涉及全国各地,执行法官每年至少有8个月时间在外地,工作很辛苦,再加上执行中方方面面的干扰,工作起来难度很大。希望《执行法》尽快出台,重审判轻执行的局面须尽快改变。另外,执行法官队伍组建之初,有相当一部分从事行政工作、不懂法律业务的人员参与进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近年来,我省要求执行法官必须从事过审判工作,熟悉审判内容,并加大了培训力度。目前执法环境比较复杂,作为执行法官必须廉洁,否则就不敢理直气壮地去执行,甚至会执法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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