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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 1997-09-02 00:00

任建新要求各级法院审判人员清正廉洁秉公办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任建新要求各级法院审判人员
清正廉洁秉公办案
本报北京9月1日讯记者苏宁报道:为保证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全国第四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今天在京举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任建新说,自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在党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下,严格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的补充规定和有关决定,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贪污受贿,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各种犯罪分子。这些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640多万件,判处犯罪分子750多万人;其中,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230多万件,审结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42万多种。各级法院还积极进行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刑事审判的水平。刑事审判队伍经历了实践的锻炼和考验,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面对全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任建新要求全国各级法院的审判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与一切腐朽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保持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秉公办案的本色。加强对修改后的刑法和刑诉法的学习和研究,同时注重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和掌握,注意学习有关市场经济的知识和其他方面的知识,不断增强驾驭刑事审判的能力,努力开创刑事审判工作跨世纪的新局面。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专门法院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160人,将在为期6天的时间里,回顾刑法、刑诉法实施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学习贯彻修改后的新刑法、刑诉法,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任务。法、刑诉法,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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