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关于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探索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97年09月 -> 关于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探索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邹东涛 1997-09-02 00:00

关于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探索

第9版(理论)
专栏:

  关于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探索
邹东涛
内容提要:
●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之一;所有制改革和所有制结构变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
●“三个有利于”与生产力标准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它作为我们判断所有制结构优劣的标准,使得纷繁复杂的问题更加清晰明了。
●所有制、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是不同层次的问题,既密切相关,又相互区别。深化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中指出:“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具有重大意义。”这一讲话对于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之一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社会主义运动史也表明,所有制的变革与劳动者解放的步伐是一致的。历史发展到今天,所有制问题同样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问题。
作为人类社会财产权能体系集中表现的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决定性因素,也是一定的经济体制的决定性因素。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不能回避所有制问题,恰恰相反,应该根据我国生产力状况,把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搞好。
一定的经济体制首先是以一定的所有制结构为基础的。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依靠自上而下无所不包的经济计划和高度集中的行政权力推动经济运行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表现为以行政权力为纽带的控制和被控制权,企业只是被动地接受和执行上级指令,没有什么独立性和自主权可言,也无需什么自主权。在这种体制下,必然要求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与之相适应。而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利益为导向的竞争性经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表现为以财产占有为基础增值收益的权利,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中牟取利益的主体,就必须独立决策和运行。为此,就必须有独立地位,而相应的产权是企业具有独立地位的前提,这客观上要求对原来的所有制进行改革。正因为如此,建立和完善合理、高效的所有制结构问题自然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理论和改革实践的基本问题之一。
可以说,包括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等改革在内的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珠穆朗玛峰”和“马里亚纳海沟”,即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高不过所有制改革,深不过所有制改革。对此,我国理论界越来越多的学者达成这样的共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首先在于所有制改革的成功。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所有制改革,许多重大改革理论、改革举措和经济政策无不与所有制改革密切相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一再强调要努力改变同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坚持在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发展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我国改革开放以前那种与传统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单一公有制形式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初步形成。实践证明,所有制改革和所有制结构变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
  “三个有利于”是判断所有制结构优劣的根本标准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一切所有制关系都经历了经常的历史更替、经常的历史变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有制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具体形式极不相同,那么,所有制关系变更的终极原因是什么呢?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因而,决定所有制关系变更的终极原因只能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判断所有制结构优劣的根本标准。
邓小平同志一贯坚持生产力标准,在60年代初,他就把生产力的发展直接作为变革所有制和判断所有制优劣的根本标准。他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通过深邃的思考,更加明确地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三个有利于”与生产力标准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它作为判断所有制结构优劣的标准,使得纷繁复杂的问题更加清晰明了。“三个有利于”是我们坚持实事求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强大理论武器。在完善所有制结构问题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应该注意这样的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但不能用形而上学的消极思维方式去理解这种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要发展非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但不能放任自流。
邓小平同志说:“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首先要全面深刻地认识“公有制占主体”的科学内涵。“公有制占主体”本身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其一,我们不再搞完全的、纯粹的公有制,而是要在公有制之外发展非公有制;其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能影响和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客观要求。首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保证社会公正和公平的物质基础,有了这种物质基础,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两极分化,从而从整体上保证人民的共同富裕;其次,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保证大局稳定的决定性因素,大局稳定了,国民经济才能持续高速发展,人民才可能安居乐业;再次,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发展了,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显然,如果否定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就否定了“三个有利于”的制度前提和经济基础。
如果说,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不符合“三个有利于”的话,那么,用形而上学的消极思维方式去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也是不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应该说,经过近2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在思想理论认识水平上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变化。尤其是在所有制问题上,今天的认识水平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但由于旧体制在思想理论上的深厚沉积和人们在思想理论认识上的惯性,在所有制问题上的过时观念还自觉不自觉地存在着,并时不时地影响所有制改革的深化。
由于我国过去公有制经济和国有制经济规模太大、比例太高,因此,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虽然公有制经济和国有制经济还在进一步发展壮大,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会逐步下降,这一趋势在今后一个时期还会有所发展。这种情况是必然的、必要的,但不会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努力寻找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我们不仅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深入探索所有制理论,更重要的是,应在改革的实践中,努力寻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所有制、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是不同层次的问题,既密切相联,又相互区别。把所有制的根本属性与其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和一定经济体制条件下所表现的结构和所采取的具体有效实现形式区别开来,是从整体上全面认识所有制问题的基本方法。
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生产资料的占有制在出资关系、财产组合、支配方式、治理结构等社会微观层次上的具体体现。具体到企业,是与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资本的组合方式和资产的经营形式交织在一起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有以下两个明显特点:其一,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具有多样性、交错性和渗透性,因此,不仅要努力寻找同一所有制的不同实现形式,而且要努力寻找不同所有制的相同或相近的实现形式。其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与企业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是交织在一起的,因此,不仅要努力寻找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而且要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具体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制形式只有两种: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而且这两种公有制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也是千篇一律的。改革开放打破了过去旧体制中所有制结构及其实现形式的简单框架,通过人民群众在改革实践中的摸索创造,不但初步形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体所有、私人所有、外国资本所有以及其他形式所有的“多种所有制形式群”,而且还初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体业主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群”,这使我国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的理论内涵越来越丰富多彩。
深化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探索公有制在财产组织方面的实现形式。国有制经济经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企业财产组织方面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主要有: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以前只有两种形式:农村集体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开放以来也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主要有:社区集体所有制,社团集体所有制,社会基金集体所有制,联社集体所有制等。
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有:个体劳动者所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外国资本所有制经济等。
由于在改革中打破了所有制界限,各种经济成分相互融资、参股、持股,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所有制形态———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态,谁控股,就由谁左右局势。但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得到普遍持续的发展。
从社会财产的组织形式来说,基本上有两种:独资和合资。独资和合资并不是某种所有制经济的专有形式,而是任何所有制经济都可以利用的财产组织形式。
合资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独资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飞跃,它使人类社会有了公司制这个创造。公司制并不是某种具体的所有制形态,而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各种所有制都可以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制的两种基本形式。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近几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试点工作,在试行公司制探索中已取得积极成效。
股份合作制经济,是人民群众在改革中的重要创造之一,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它兼有股份制和合作制两者的一些共同特点,是国有小型企业改制发展的有效形式,也是集体经济在现阶段发展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
努力寻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不仅要认真总结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尤其要深入寻找差距和问题。当前,我国一些财产关系归属不清、所有权不规范的问题还继续存在,某些地区和行业所有制的结构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公平竞争的条件尚未建立起来,国有企业面临的种种困难在短期内还不易解决,等等。这些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通过深化改革也必然能够解决。


查看完整版本: [-- 关于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探索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