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来 |
1998-07-31 00:00 |
依法兴林 依法护林 池州植树十年绿满荒山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依法兴林 依法护林 池州植树十年绿满荒山 本报讯 记者张玉来报道:安徽省池州地区坚持把林业建设作为振兴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抓,依法兴林,依法护林,依法治林。目前全区森林覆盖率由1988年的28.6%提高到54.1%,成为我国第一个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 10年前,池州荒山面积达59%。地区行署按照《森林法》要求,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各级领导率先垂范,选择荒山面积大、绿化任务重的地方作为自己的造林绿化点。同时积极推行“义务工”、“积累工”制度。10年来,全区累计参加义务植树达500多万人次,植树近2900万株。 这个地区严格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加工利用;实行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制度;地、县、乡三级都建立了林政、木竹运输、森防检疫和护林防火机构,各地还制定乡规民约,基本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护林网络。10年来全区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881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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