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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成 秦俑 1998-09-30 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如同一纸空文 168亩耕地惨遭毁坏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

  行政处罚决定书如同一纸空文
  168亩耕地惨遭毁坏
  赵成 秦俑
  秋收即至,但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乡丁家桥村一组的农民却没有庄稼可收。因为从去年秋后开始,他们的168亩耕地已经被出租给了民办西安外事服务培训学院建办公楼。
  在丁家桥村村委会主任刘建昌手里有一份将本村168亩土地出租给西安外事服务培训学院的“协议书”,内容是该村将这片耕地以60年的期限租给西安外事服务培训学院,每亩地的年租金为2300元,以后每年递增5%。
  西安市丈八乡土地管理所所长许成信说,对这件事,丁家桥村一直未向乡政府打招呼。去年10月动工,有群众向乡政府反映,我们才知此事。随后,乡政府将此事向雁塔区土地局作了汇报,雁塔区土地局去年底对丁家桥村作了罚款30万元的处理,同时责令有关方面停工。但西安外事服务培训学院对此置若罔闻,交了罚款后继续施工。今年3月,雁塔区土地局会同丈八乡政府对这起毁坏耕地违法用地事件进行现场执法,发出公告责令该院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非农建设征用或占用耕地,县(区)土地管理局的批准权限仅为3亩,西安市郊区菜地10亩以内,耕地30亩以内由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征用或占用168亩耕地只能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更何况,这片耕地是国务院决定从1997年4月15日起冻结一切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之后才动工的。
  雁塔区土地局监察科科长兼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中同志说,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这是一起严重违法用地案件。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改作它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
  西安市土地局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违法占用耕地事件,并于今年5月16日发出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西安外事服务培训学院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将非法所占的168亩土地退还给丁家桥村。同时,对非法所占土地处以每平方米7元罚款并限其15日之内缴纳。
  西安市土地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迄今已经4个多月,西安外事服务培训学院虽然停工了一段时间,最近又明目张胆地开工了。
  这起滥占耕地事件,为什么至今得不到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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