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西安 王鸣媛 |
1998-09-30 00:00 |
陕西 对台交流活动有突破
第12版(香港和澳台侨) 专栏:
陕西 对台交流活动有突破 本报讯 陕西省与台湾之间的各项交流活动日趋活跃,在规模、层次、水平和效果上皆有突破,这是陕西近年来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旅游环境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的结果。现在有190名陕籍台胞被批准定居陕西,安居乐业。 截至目前,陕台间各种交流已达900多项,涉及内容日益广泛,包括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影视、戏曲、文物、考古、书画等。地处西北内陆的陕西省已成为台湾同胞到大陆交流、观光旅游的重要省份。到1997年底,台胞来陕探亲旅游和从事各项交流的达100多万人次;陕西赴台交流项目也迅速增长,达400多项、1500多人次,不少交流项目规模大、水平高,反映了陕西传统文化厚重、科技教育水平发达等特色,在台湾岛内产生了良好反响。 陕西省长期以来重视加强台商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保护,《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在陕西已广为贯彻执行,侵害台商合法权益的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台胞在陕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陕台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呈现出广阔发展前景。台商来陕进行投资考察、洽谈贸易的迅速增加,截至目前,全省已有台资企业400余家,协议利用台资5.88亿元,遍及陕西10个地市,一些大企业、大财团也有意在陕寻求合作与发展。(孟西安 王鸣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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