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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文 1998-08-31 00:00

爱心与黑心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爱心与黑心
  赵志文
  长江、嫩江、松花江今年相继发生特大洪水。洪灾牵动了亿万人民的心,他们纷纷援手,捐款捐物,表达对灾区军民的真情和爱心。
  然而,8月21日的北京晚报报道说,江西省药政局在救灾药品中查获一批劣质的“诺氟沙星胶囊”。这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药是河南南阳某制药厂生产,由江西省一家单位购得转而“捐献”的。读过这篇报道令人义愤填膺,奸商的见利忘义已到了天理难容的地步。
  在灾区救灾防病任务十分繁重的时刻,如果将疗效高、质量好的感冒、腹泻、眼病、皮肤病用药及时送到灾区,无异于雪中送炭;可是,如果将无效乃至有害的药品送到灾区,则无异于助纣为虐。因为,劣质药品轻则延误疾病的治疗,重则致人死命,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记得当年抗美援朝时,奸商曾将劣质药品售给志愿军的采购部门,使在前线浴血奋战的“最可爱的人”蒙受了不应有的不可弥补的损失。见利忘义的奸商曾使天人共愤,最后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想不到数十年后,在抗洪救灾第一线又有奸商丧尽天良行径的重演。
  据报道,为灾区“送黑心”的当事人被处以5倍罚款。笔者以为这种处理委实太轻!在这种非常时刻,不计后果,给灾区人民送劣质药品,这不是一般好大喜功、欺世盗名的丑行,而是实实在在不折不扣草菅人命的罪行。违了法,犯了罪,仅被处以罚款,未被绳之以法,恐怕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体现法律的威慑力。据说,为了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灾区,有关部门已组织了近千人的药品检验队伍。这实在是一个喜忧参半的消息。喜,是灾区父老可放宽心吃到好药;忧,是打假任务是否过于繁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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