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林 |
1998-11-25 00:00 |
加强对亏损企业的审计监督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加强对亏损企业的审计监督 一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亏损严重,是目前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加强对亏损企业的审计监督,可以帮助企业找出“病因”,改善经营,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可以查出企业内部的蛀虫,强化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同时,还可以通过查处“三乱”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摆脱困境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审计机关往往只注重对盈利企业的审计,忽视对亏损企业的审计监督。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客观上,按《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由本级政府予以保证,但由于各地资金困难,地方财政往往是将依法收缴的违规违纪资金和罚没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审计机关,以弥补审计工作经费的缺口。这就导致一些审计机关单纯追求违纪资金的收缴,把审计监督的重点放在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上,弱化了对亏损企业的审计监督。 主观上,即使上级审计机关和政府指令要对一些亏损企业进行审计,也因企业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头绪复杂,工作量大而使审计人员产生畏难情绪。特别是亏损企业大多频繁更换领导,责任不清,审计界定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有很大困难,所以对亏损企业的审计往往就事论事,只局限于一般性的财务收支审计,没有作深入的分析、研究,更没有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提出帮助企业扭亏增盈,摆脱困境的建议或意见,从而失去了审计的真正意义。 因此,呼吁审计机关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牢记审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充分认识对亏损企业进行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政府要尽量保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费,让审计机关能顺利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湖北红安县审计局 张瑞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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