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 毛磊 |
1998-11-29 00:00 |
罗干在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强调 人民法庭要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
第2版(要闻) 专栏:
罗干在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强调 人民法庭要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 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今天在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农村,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在整个农村工作中发挥着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人民法庭要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人民法庭工作经验,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解决人民法庭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建设,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之前,罗干会见了出席这次会议的全体代表。他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出席这次会议的同志们,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农村人民法庭的广大法官,致以亲切问候。 罗干在讲话中说,人民法院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在农村乡镇派出人民法庭,审理民事、经济和刑事自诉案件,调处各种民事纠纷,是人民法庭履行审判职能,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的重要体现。 罗干认为,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方面,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人民法庭工作是法院工作的基础,直接接触广大人民群众,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所审理的案件不但数量多,分布范围广,而且矛盾容易激化。因此,人民法庭能否保证司法公正尤为重要。 罗干最后指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必须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法官队伍,必须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改善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 肖扬、罗豪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部分人民法庭的代表200多人出席了会议。(张西 毛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