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善记 |
1998-11-25 00:00 |
公家不是“冤大头”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公家不是“冤大头” 马善记 有这样一幅漫画:有三个擦鞋子的摊位,上面依次写着“热情服务,每双5元”“优惠服务,每双4元”“有发票,每双50元”等字样。一顾客在三个摊位前转了一圈,最终还是选择了“有发票,每双50元”的摊位。这幅漫画的题目叫《邪招》。 漫画不免有些夸张,但在现实生活中,类似这种化公为私、损公肥私的现象并不鲜见。 这幅题为《邪招》的漫画实质上揭示了两个问题:其一,将一些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的丑恶嘴脸刻画得淋漓尽致。现实生活中的确不乏这样的人:动辄打公家的主意,为了满足私利,往往不惜损害国家利益。有的人就是这样,自己的钱花一分都觉得心疼,而国家、集体的钱成千上万地花却毫不心疼。其二,说明发票管理、财务管理亟待加强。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很不完善;有的则不过是将制度挂在墙上、写在文件中、锁在抽屉里,没有落到实处。更有甚者,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制度、规定,以至于一些违法乱纪人员频频得手。由于财务管理薄弱,致使许多本该由个人掏腰包的费用却由国家、集体承担下来了。 公家不是“冤大头”。公与私,应该丁是丁,卯是卯,公私分明,含糊不得。由私人掏腰包的费用,无论金额多寡,都该由个人承担,不能让公家兜着。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帮助人们增强国家观念、集体观念、法纪观念;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发票管理、财务管理,将一切不正当开支拒之账外,使违法乱纪者无机可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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