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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泓洋 1998-11-30 00:00

别让费废了企业!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少的几十项,多的成百上千项,增长速度高于税收,征收力度强于税收——
  别让费废了企业!
  本报记者 周泓洋
  观“费”——项目繁多,重复罚款,随意摊派,“三乱”令企业忍无可忍
  说起交“费”,一拖集团副总经理给记者拿出一沓排污费的收据。同是排污,收费单位有三个:环保局8438元,市政处1402.5元,区环境监测站750元。这位副总说:“这费,那费,迟早要废了企业。”
  记者在几个省调查,企业普遍反映,政府诸多的职能部门大都向企业收费,名目繁多,重复罚款,随意摊派,企业苦不堪言。
  在洛阳,一饭店反映,区防疫站办卫生许可证收费逐年上升,1995年每证收费不足100元,1996年1000元,去年到今年猛增到2300元。该市人大代表陈双喜说,收费无标准,请吃喝就可减免。去年9月,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一行5人,到某企业收取出租房屋费和土地收益金,张口就是2万元。该单位只好设宴款待,酒足饭饱后“执法者”手下留情减免1万元。
  原洛阳针织厂破产后,组织下岗职工卖快餐,幌子刚一张开,就把收费单位给招来了,财税所每车每月收150元,工商收70元,城建收50元,环卫收60元,这四项每车每月收费330元,经营难以为继。后因市委领导亲自批示,此事才得以解决。
  安徽省合肥市某厂职工集资200多万元盖宿舍楼,办理审批手续要经过30多个部门,大多数部门都要“雁过拔毛”,楼尚未开始盖,钱却被收去60多万元。
  洛阳钢铁集团有铁路专用线,铁路部门要求交5万元维修费。钱是交给铁路了,但是没有看到任何维修活动。
  某区公安分局副政委嗜好打保龄球但不花钱。去年10月15日,他到某球馆玩,老板出差,服务员向他收费,他说:“你们还敢收我钱?不想想我是谁。管我要钱给你场子封了。”盛怒之下,副政委打电话让派出所封场子,派出所没来人。从凌晨1时僵持到3时多,这位副政委才付钱。临出门时,他责令管理人员次日到局里接受审查。
  收费是公开要钱,企业身上还承担着大量隐含费用。一拖集团厂区内有个派出所,建所以来水电费和房统统由企业负责。企业负责人说,还有消防、财政、供电、税务、工商等等,哪家我也不敢得罪,真是个无底洞!
  评“费”———收起费来振振有辞,理由充分,群众却说无利不起早
  “三乱”给企业造成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记者在了解情况时,企业都很慎重,害怕如实反映情况,事情得到了解决,却赢一次输一万次,钱花了,人也得罪了,往后的日子更难过。所以,在接受调查前,企业大都开预备会定调子,研究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那么,“费”里有多少名堂呢?
  费出多门,家家收费。某企业因支持道路建设,门面房被拆去半边。重建时,先是办事处勒令停工,并拉走施工机械;正处理中,区城管部门下达处罚通知书;企业急忙找人做工作,事情还没有结束,区建委又下了处罚通知;这边赶紧去说情,紧接着市政工程处也要处理;企业已是焦头烂额,土地规划部门也赶来处罚,说前边几家处理都不算,只有自己是正宗管理单位。经理使出浑身解数,请吃饭,请娱乐……终于,罚款没再收。
  类似现象,比如汽车年检,公安、交通部门各检各的、各收各的。就连下岗职工搞个出租音像制品的小店,也招来了工商、公安、文化、新闻出版等五六家交叉检查,而且这些“大盖帽”还互不认可。
  据统计,到1997年初,国家批准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371项。其中涉及企业的217项,涉及59个部门。地方收费项目各地情况不一,少则几十项,多则几百项甚至上千项,且名目不一,级次不一。
  检查,收费的重要手段。洛阳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留栓说,企业经常要应付名目繁多的检查,每次检查都要交纳各种“检查费”。最近一次财务检查,同一时间来了很多单位,搞得企业都不知道该把账给谁。
  记者调查发现,某些权力部门在检查中除了巧立名目、搭车收费、强行摊派外,甚至雇佣品行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收费。一些收费单位违反财经制度,擅自截留并乱支滥用收费资金。这些腐败现象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严重败坏了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声誉。
  垄断,收费随心所欲。垄断行业利用其垄断地位,向企业巧取豪夺。某企业反映,用水计划总是不能满足企业需要,非要收取你加价水费不可。企业想方设法节约用水不超过计划,但下个月供水部门就调减你的用水计划,不信你不超过计划。
  由于基金和收费与地方、部门的利益直接相关,并且往往拥有许多强制性手段,电力部门可以限电停电,工商部门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交通部门可以扣留车辆等等,收费力度往往大于税收,费的收入增长速度也快于税收,导致国家税收流入了地方、部门甚至个人的腰包。大量的费侵蚀了税基,扰乱了分配秩序,削弱了中央财政收入。
  收费、罚款额度宽泛。企业说,很难说清楚到底有多少个收费部门,什么是合理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其实,问题并不复杂,收费无非就是项目和标准两个大的问题。企业说,物价部门最好能把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于众,企业到底要交哪些费用好心中有数。
  砍“费”———要下大力气
  治理“三乱”,实际是个政治问题,党和政府早就在下大力气解决。1997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随后,国务院召开了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清费治乱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成效虽然很大,但并没完全达到预期目的。近日,有关部门又提出整治重点:
  坚决纠正各种越权收费行为。按照《决定》逐项审查,凡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之外,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
  着重清理符合现行规定但不合理的收费。对立项当时合理,但随着情况变化已失去合理性的收费,要予以取消;对性质、内容相同,多家交叉、重复收费的项目,要进行合并;对收费标准偏高的,要重新核定,降低收费标准。
  严格禁止行政事业单位凭借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收费、变相收费。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分解转由所属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服务收费,更不准指定所属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对企业强制进行审核、评估、检验并收费,也不得用行政权力强制要求企业参加各种交费的培训、考试、验收、咨询等,严肃查处垄断行业强制、搭车收费问题。
  整顿规范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重点解决政企不分、中介组织强制服务并收费,少服务多收费或不服务也收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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