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 毛磊 |
1998-11-30 00:00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 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 “我国十二亿人口,九亿在农村。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对在农村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作用。”这番话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所说的。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面向农村,回顾总结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经验,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解决人民法庭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建设,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近十几年来,人民法庭工作有了很大发展。目前,全国共有人民法庭17411个,其中95%以上设置在农村。肖扬指出,人民法庭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村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肖扬指出,从全国来看,人民法庭工作的发展还很不平衡,人民法庭的建设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人民法庭的少数审判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人民法庭办公条件差,办案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工具落后,审判工作缺少最基本的保障。因此,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规范人民法庭工作,反对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是各级人民法院一项艰巨的任务。 肖扬最后强调,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灵魂、生命和永恒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这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的重要前提。人民法庭要根据农村工作的特点,机动灵活地开展公开审判。要根据需要,推行巡回审判的工作方针,以方便群众诉讼,方便群众旁听审判。(张西 毛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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