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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选平 1998-12-30 00:00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生机勃勃的人民政协事业推向新世纪——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

第12版(专页)
专栏: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生机勃勃的人民政协事业推向新世纪
——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 叶选平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历史上的一次伟大转折。这次会议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标志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从此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邓小平、邓颖超、李先念、李瑞环历届主席的先后主持下,全国政协以及各级地方政协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团结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解放思想,开拓前进,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全局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邓小平同志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作为第五届全国政协的主席,在领导我国从拨乱反正到全面改革的过程中,在提出和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周恩来等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科学地阐明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和主要职能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他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重要论述,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开展各项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继往开来,卓有成效地运用统一战线这个传统法宝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对在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的论述和指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继续向着新的高度阔步前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全党、全国在理论上、思想上、各项事业的方针政策上都发生重大变化,其中也推动了对我国社会和政协工作的再认识。1979年6月15日,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式上,邓小平同志发表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讲话。在这个讲话中,他科学地分析了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变化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变化,指出: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已经大大加强,我国农民已经是有20多年历史的集体农民,工农联盟更加巩固;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国内各民族早已结成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我国的资本家阶级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心向祖国,爱国主义觉悟不断提高。根据上述各个方面的变化,邓小平同志提出:“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在这个讲话中,邓小平同志还阐明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强调了人民政协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增进人民内部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和开展人民外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邓小平同志的这个讲话,是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纲领性文献。这次会议以后,人民政协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蓬勃发展,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邓小平同志在明确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和任务的基础上,又正确地界定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这是他对人民政协工作所作的重要理论贡献。1980年8月在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邓小平同志指出:“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同年9月,在政协章程修改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又强调:“人民政协是巩固和扩大我国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正确论断,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作了新的概括,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20年来,人民政协的阵容不断壮大,组织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批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有影响的新的代表人士进入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积极参政议政,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台胞联谊会、香港同胞和澳门同胞新列为政协参加单位,委员人数增多;恢复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作为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各领域专家学者和知识分子委员明显增加;全国56个民族和五大宗教团体都有代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入政协,成为爱国统一战线的新成员。人民政协最广泛地包括了各个方面的代表人物,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决策之前在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传统和政治体制中发扬民主的重大特点。进入新时期以后,邓小平同志强调:“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亲自主持修订的政协章程中,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正式规定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此后,在邓颖超、李先念、李瑞环各届主席的先后主持下,政协全国委员会为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做了大量工作。1994年,在修订后的政协章程中,把“参政议政”列为人民政协的又一项主要职能,为各级政协开展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为各界委员参与国是、议政建言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更灵活的形式。1995年,中共中央批转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要求“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要在决策之前在政协进行协商”。党的十五大又提出要继续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人民政协中,包容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这些政党、团体和界别,在根本利益、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有团结合作的共同政治基础。邓小平同志在80年代初指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在此基础上,人民政协应当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他还指出,我们应当很好地总结经验,使实践中证明是有益的东西,在修改后的政协章程中得到反映。根据这个精神,1982年通过的政协章程把“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明确规定为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体现着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两个范围的联盟。对于大陆范围内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这个联盟而言,它既是爱国主义的又是社会主义的,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政治基础;对于包括广大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第二个范围的联盟而言,其政治基础是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在这个联盟内,只要求承认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一再强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巩固同各民主党派、党外各界人士团结合作的共同政治基础,实现共同目标下的大团结、大联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郑重提出,要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人民政协在自己的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拨乱反正,迅速实现了工作重点的转移。1979年6月,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明确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从此,围绕经济建设,服务全国大局,团结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成为各级政协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20年来,人民政协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积极进取,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的进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各党派、各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的广泛团结;切实有效地履行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政协的作用;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为党和国家决策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广泛开展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为党和政府提供了基层和群众的大量实际情况;扩大了同海内外爱国人士的联系,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做了大量的工作;拓展了对外友好交往,增进了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建立政协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实现了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等等。20年来政协工作的实践和开拓,为人民政协在新时期的发展创立了良好的开端。当我们正在向着新世纪迈进之际,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下几个方面:
  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首要条件,也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的重要指示,自觉学习和运用毛泽东等老一代革命家有关人民政协的重要思想,结合新情况,落实老精神;三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大局,必须注意从实际出发,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配合;四是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民主协商和求同存异的原则,不断巩固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合作的共同政治基础;五是要按照国家宪法、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发扬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保持政协固有的性质和特点,不比不套,坚持政协就是政协;六是要坚持以团结、民主作为工作主题,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工作大局。政协工作是国家全局工作的一部分。人民政协应当继续自觉地、主动地围绕全国工作的大局大事,协商讨论、建言献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想实招、鼓实劲、办实事,积极贡献力量。对一些重大问题,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专题调研和考察视察活动,为党政机关正确决策献计献策,并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为完成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注意选好工作角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这是人民政协能够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的关键。李瑞环主席指出,政协的优势在于:一是人才荟萃,智力雄厚,能够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问题、深层次的问题。二是代表性强,信息面广而量大,能够反映各方面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三是位置超脱,视界宽阔,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下通各界,上达中央,能够发挥宽阔的重要的民主渠道作用。人民政协要充分运用这些特点和优势,在对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的同时,还应当在协调关系、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海外联谊、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政协的独特作用。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能、推进工作。这是20年来政协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也跟其他工作一样,有一个由浅入深,由一方面到多方面的渐进过程,必须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从实际出发,就是要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进程出发,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需要出发,从政协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出发,从政协工作已有的基础和已经具备的条件出发。坚持在前进中开拓,在开拓中前进,用已有的经验为指导,继续大胆探索,敢于创新,使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焕发出更加蓬勃的生机。
  我国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的道路,已经奋斗了20年,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仍然指引着我们向前进。当前,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刻,人民政协肩负着光荣的使命。我们要始终不渝地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正确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为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作出应有的贡献,把人民政协事业更加生机勃勃地推向21世纪。
  图为邓小平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五届二次会议上。(1979年6月)(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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