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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楹 1998-02-27 00:00

重赏出精品?

第12版(周末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征文

  重赏出精品?
  刘绍楹
  文坛历来热闹,如今新闻更多。大约是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启发,出重金悬赏呼唤“精品”,便是当今文坛一道十分惹眼的“风景线”。
  从某大型文学期刊出十万元重奖一部小说起,这几年奖价不断提高,二十万、三十万、五十万,直至一百万。这发高烧般上升的价码似乎在告诉人们,文学精品之所以如凤毛麟角,原因就在于“赏钱”太少。如今有人肯出重金悬赏,自然会引出精品问世,佳作就会源源不断了。
  这办法倘成立,倒也爽快、干脆。明码标价,看起来也符合商品世界的规律。可惜文学创作不是买卖商品,如果文学精品的诞生要靠金钱当助产士,恐怕不能说是社会的进步,而应当说是文学的悲哀了。
  文学创作是寂寞的事业。古往今来的不朽之作,有哪一部是巨额赏金召唤出来的?没有。有的,倒是与此相反的事例。没有人给穷途潦倒的曹雪芹许诺什么,他忍饥受冻,“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完成了传世之作《红楼梦》,不但拿不到“重奖”,连一分钱的稿费也没有,依然过着“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穷日子。画家梵高的那些现在价值连城的画作,当初没人看得上,更不要说得“赏钱”,直到他离开人世多年,才被后人认定是旷世名作。文学史、艺术史上,类似这样的例子可以说举不胜举。历史无情,检验一部作品价值最严格的尺度是时间。经过岁月的洗礼,时光的磨砺,还能显现出光泽、捧在人们手上阅读的,才算真正的精品。而那些靠“重赏”吸引、人为炒作出名的作品,虽然也热闹一时,但终不过是过眼烟云,不会持久的。
  这个道理很简单,那些搞“重赏”把戏的人,心里也如明镜儿一般。既然明明知道重赏之下虽然可以出勇夫,但未必能出精品,可为什么还要上演这样的戏?答案也不复杂:一种炒作策略而已。作家、出版人从市场经济中学到的第一技巧,就是推销自己,“爆炒”作品,如约相熟的评论家为自己的作品写评论,与书店、媒体拉关系上“排行榜”,文稿拍卖等等,如今又增加了一个重金悬赏征求精品,方式不同,目的都是为了引起人们的关注,赢得更多的市场,获得更多的利益。可是,引人注目的宣传推销方式并不能改变作品本身的质地,平庸之作不可能通过炒作而成为精品。在大大小小的书摊上,不是摆着许多许多被炒成“排行榜第×名”、“流行精品”的粗浅、做作、粗俗货色吗?那些被热炒的作品确实也一时风光,可它们又会有什么生命力呢?炒作的手一停,热度下降,恐怕白送也没人愿意看了。
  当然,我也不是反对用金钱奖励好作品。尤其是对一些确受群众欢迎的好作品给予奖励,更是无可非议。而别有目的的“胡炒”、“恶炒”,人为的标新立异,就值得打一个问号了。炒作虽说也能掀起一些波浪,但最终经不起时间的检验,还会给社会留下笑柄。
  (作者单位: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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