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 |
1998-03-25 00:00 |
企业改制谈任人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企业改制谈任人 河北高碑店市 李曙光 近闻,一家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在确定公司管理机构时,不尊重股东大会的意见,而是根据政府部门某领导的意图,安排原企业的原班人马组成董事会。结果,职工意见很大,到处上访告状,影响了企业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 目前,国有、集体中小型企业改制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在改制工作中,广大职工普遍关注的是:企业改制后由什么样的人带领他们渡过目前的困境,不断增强企业的活力。所以,选出一个好的领导班子也就成了广大职工的共同心愿。这也是企业今后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劳合、人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形式,它的管理机构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然而,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干预下,作为股东的企业职工却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一些改制企业的法人代表大多数是由政府部门直接任命,并且大多数还是原企业的原班人马。只是将“厂长、副厂长”改成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而已。这种穿新鞋走老路的做法,使本来严肃的股份制改造流于形式。 改革无定式。经股东大会选举,将原企业有魄力、有能力、有威望的管理者改为改制后企业的领导人也无可厚非。但是,让那些事实证明没有能力甚至是“败家子”的人掌握企业的命运,职工是无法接受的。特别是个别人上任后,继续任人唯亲,挥霍浪费,中饱私囊,严重挫伤了职工对企业改制的热情。一些职工说:“原指望企业改制后能选出一个好的带头人,把企业搞好,这下企业又没戏了。” 企业改制的目的,就是要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企业管理的旧体制,使企业焕发生机。经过改制,在企业机制变化的同时,要选一个好班子,立一个好章程,辟一条好路子,使企业不断适应市场经济规律。所以,只有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护广大职工的利益,选拔出那些德才兼备、职工信赖、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人管理企业,企业改制工作才算成功,企业发展才会有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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