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崴 |
1998-03-26 00:00 |
欧盟十一国明年使用欧元
第1版(要闻) 专栏:
欧盟十一国明年使用欧元 本报布鲁塞尔3月25日电 记者魏崴报道:欧盟委员会今天宣布,在15国成员中,11国已初步具备条件,它们从明年1月1日起可开始使用欧元。 这11国是:比利时、德国、西班牙、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奥地利、葡萄牙和芬兰。 为了顺利进入经货联盟第三阶段,欧盟委员会敦促上述国家在通货膨胀、预算赤字、公共债务、汇率稳定与长期利率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达到马约规定的趋同标准。此外,它们还应满足其它条件,特别是要尊重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今年5月初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元特别会议,将确认首批欧元国名单。在此之前,欧盟将确定欧洲中央银行首任行长的人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