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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3-25 00:00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降低存贷款利率和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答记者问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降低存贷款利率和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答记者问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3月25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同时决定自3月21日起,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并降低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次降低存款利率,对居民储蓄的实际收益将产生哪些影响?
  答:这次降低利率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把维护存款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不但存款利率下调幅度很小,而且按照《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这次利率调整,只对调整日以后存入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产生影响,对调整日以前存入的定期存款,仍按原来存入时的利率计算利息,储户不会受到影响。
  虽然存款利率下调了,但这只是名义利率的下降。居民表面上的收益有所减少,但如将银行存款利率与物价上涨率比较,居民存款的实际收益还是增加的。以一年期定期存款为例,1997年社会商品零售物价平均上涨0.8%,存款利率为5.67%,居民存款实际利率水平为4.87个百分点。今年头两个月,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比去年同期平均降低1.7%,尽管存款名义利率下调到5.22%,但实际利率水平仍达到6.92个百分点,比1997年还高2.05个百分点,居民存款的实际收益是增加的。
  问:继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首次降低利率至今已有四次,连续四次下调利率给企业带来的直接效果是什么?
  答:这次利率调整,贷款利率平均降低了0.6个百分点。联系前三次利率调整,两年中,贷款平均利率共降低了4.0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贷款利率由1996年初的12.06%下调到7.92%,降幅达30%以上。
  四次降低贷款利率,给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利息负担。如果以1995年底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万多亿元为基数,这次以及前三次降低贷款利率,粗略计算将减少企业贷款利息负担2000亿元左右。这对于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加快企业改革步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这次利率调整中,短期贷款利率的降低幅度要大于中长期贷款,六个月(含六个月,下同)、一年期贷款利率分别降低了0.63和0.72个百分点;一至三年、三至五年、五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降低了0.36、0.18和0.18个百分点,这也将有利于解决企业经营周转资金的合理需要。
  问:这次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调整金融机构一般存款范围。将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将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人民银行。
  (二)将现行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账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账户。
  (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现行的13%下调到8%,由各金融机构总部存入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
  (四)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分、支行)开设的用于结算的准备金账户按准备金存款计息,但不计入考核之列。准备金存款账户的超额部分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五)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一般按旬考核。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暂按月考核。从1998年10月份起,所有金融机构统一实行按旬考核。
  (六)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不足、出现透支或不按时报送报表的,人民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下调到5.22%。同业存款利率不得高于准备金存款利率。
  问:为什么要合并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账户,并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答: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世界上美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目前,这一制度被各国中央银行作为一个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广泛运用,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建立起来的,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两部分。10多年来,法定准备金率经历了四次调整,在金融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84年,中央银行按存款种类核定了存款准备金比率,即企业存款为20%,储蓄存款为40%,农村存款为25%。1985年,针对当时存款准备金率偏高的情况,为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资金自求平衡,中央银行改变了按存款种类核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做法,一律调整为10%。1987年,中央银行为了适当集中资金,支持国家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要,又将存款准备金率从10%调至12%;1988年9月,进一步调至13%,这一比例一直保持至今。后两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对于抑制当时经济过热、物价上涨过快和货币投放过多的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
  由于我国的准备金存款不能用于支付和清算,金融机构按规定在中央银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备付金存款账户),用于资金收付。1989年,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备付金率作了具体规定,要求保持在5%至7%。1995年,中央银行根据各家银行经营的特点重新确定了备付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不得低于6%;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不得低于5%;农业银行不得低于7%。
  长期以来,我国中央银行集中存款准备金,不是用于金融机构保支付和日常清算资金的需要,而是由中央银行将这部分资金又用于发放再贷款,支持农副产品收购和某些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可见,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主要功能不在于调控货币总量,实际上是发挥着集中资金、调整信贷结构的作用。随着政策性银行的建立和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改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政策性资金,已分别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来承担,因此,现行准备金、备付金分别提取的制度,已不适应商业银行改革的要求,迫切需要根据新的情况加以调整。
  问:这次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答:这次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作用有以下方面:
  一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存款准备金的功能。这次改革,将准备金存款账户和备付金存款账户合并,发挥存款准备金的支付、清算功能,改变了现行存款准备金不能用于支付清算的状况,健全和完善了存款准备金的功能,有利于充分发挥存款准备金这一货币政策手段的作用。
  二是有利于理顺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关系。改革之前,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以较高比例向中央银行交存准备金、保留备付金,另一方面又向中央银行大量借款。到1997年末,金融机构缴存准备金达9250亿元,向中央银行的借款高达14490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余额为6540亿元,而向中央银行的借款余额高达5760亿元。长期维持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大量再贷款,扭曲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资金关系。改革之后,金融机构一方面存放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比率降低,无需保留高额准备金,另一方面多余的可用资金归还再贷款,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数额下降。这样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关系将变得简单、明了、科学、合理。
  三是有利于金融机构加强法人统一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这次改革,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存放,人民银行对其按法人统一考核,这将有利于金融机构加强系统内资金调度和管理,促进金融机构按统一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步伐。
  四是有利于加强金融间接调控。这次改革,降低了存款准备金率,同时下调了准备金存款利率和再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理顺了中央银行利率结构。这为中央银行更好地发挥基准利率作用,进一步促进货币市场发展,健全和完善金融间接调控创造了条件。
  五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这次改革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下调,金融机构可用资金增加,同时准备金存款利率下调,金融机构将资金存放中央银行的收益下降。这样将促使金融机构积极寻找资金用途,挖掘贷款潜力,积极增加贷款,从而增加社会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问:为什么说这次利率调整进一步理顺了中央银行利率结构,完善了中央银行利率体系?
  答:目前,我国中央银行利率体系的构成,主要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利率。其中包括:金融机构缴存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等。
  这次利率调整前,我国中央银行利率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利率结构不合理,并由此带来中央银行利率与金融机构利率、金融市场利率的关联性差,不利于中央银行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利率水平过高。准备金存款利率为7.56%,备付金存款利率为7.02%,二者加权平均为7.35%,比金融机构吸收的五年期存款利率(6.66%)还要高,这样不利于商业银行按照条件主动发放贷款,此外,备付金利率与再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过小,限制了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空间。二是,再贴现利率与再贷款利率挂钩,贴现利率与金融机构信用贷款利率挂钩,实行下浮5%至10%的管理方式,使得全国缺乏统一的再贴现利率,并出现再贴现利率与贴现利率倒挂,不利于贴现业务的开展。三是,再贷款利率水平相对偏高。再贷款平均利率高于金融机构短期信用放款和金融市场同业拆借利率。
  通过这次利率调整,进一步理顺了中央银行的利率结构。主要内容有:第一,配合准备金制度改革,在充分考虑商业银行筹资成本的前提下,将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和备付金利率统一下调到5.22%,接近银行筹资成本,这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加贷款,以刺激国内需求;第二,使下调后再贷款平均利率水平略低于调整后的商业银行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利率,以利于中央银行运用再贷款利率手段调控基础货币;第三,改革贴现、再贴现利率确定方式,制定全国统一的再贴现利率水平,贴现利率实行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办法。今后,人民银行将根据经济、金融调控的需要调整再贴现利率和贴现利率的加点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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