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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3-25 00:00

国务院残协委等十一单位发出通知 开展第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残协委等十一单位发出通知
  开展第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中宣部、民政部等11个部委近日发出关于开展第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通知说,今年5月17日是第八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的第七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执行的第三年,举行全国范围的助残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次助残日活动应给予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广泛动员群众,认真组织好第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通知指出,为实现国家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必须切实做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为此,第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为:扶贫解困。目前,全国有1700万贫困残疾人,约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3,其中有1400万人能参加生产劳动,可以通过扶贫开发解决温饱,但是在扶贫工作中,却常常因为残疾而被忽视;由于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扶持残疾人脱贫难度更大,是扶贫攻坚的难点;其余300万人因缺乏劳动条件,处于特困状况,只能通过社会保障解决温饱;70%的贫困残疾人生活在非国定贫困县,缺少国家的特别扶持,解决这近千万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是扶贫攻坚的薄弱点。做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对于实现国家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全国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在助残日前召开一次当地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或政府办公会议,根据国家扶贫攻坚和国家保障特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研究部署本地区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各级党政军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助残日期间,要走访贫困残疾人家庭,了解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开展慰问活动。大力倡导机关、单位、城乡组织及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对贫困残疾人“帮、包、带、扶”到人到户。各地工、青、妇、少先队组织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动员广大群众,通过开展“送温暖”、“青年志愿者助残”、“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并结合“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具有特色的传统爱民、助残活动,加大对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的实施力度。
  通知说,各地劳动部门应大力宣传残疾人劳动就业政策,积极协助做好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按比例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在助残日期间了解福利工厂、城乡社区街道贫困残疾人的状况,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别扶助;各级残联组织应协调有关部门在助残日期间,将优惠政策落实到户、科技推广到户、技术培训到户、生产服务到户,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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