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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绍延 1998-03-30 00:00

日决定修改日美相互提供物品协定

第6版(国际)
专栏:

  日决定修改日美相互提供物品协定
  新华社东京3月29日电 (记者乐绍延)日本政府28日决定修改“日美互相提供物品劳务协定”,旨在当日本“周边有事”时,日自卫队可向美军提供军用飞机、军舰等武器装备的部件以及其他物资。
  “日美互相提供物品劳务协定”是与实施“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相关联的一项协定。去年9月签订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规定,自卫队应美军的要求,可向美军提供燃料、军用设施、通信器材等物资。但对提供军用飞机、军舰发动机等作战武器的主要部件没有作出规定。而修改这一协定的决定就是为了对提供这些物品有个明确的说法。
  此间舆论认为,日本自卫队如向美军提供飞机、军舰等武器装备的主要部件,违背了日本不行使集团自卫权的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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