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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兢 1998-06-30 00:00

海峡两岸进行法学教育交流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海峡两岸进行法学教育交流
  本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海峡两岸法学教育交流研讨会”今天在北京大学召开。参加研讨会的两岸法学教授们一致认为,随着海峡两岸经济贸易交往的增多,法律交流也应该加强;海峡两岸的法学教育有许多相同点,法律教育的交流非常必要。
  这次研讨会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高校校友海外联谊会、台湾大学法律系、台湾韩忠谟教授法学基金会、龚祖遂文教基金会共同主办,由北京大学法律系和台湾大学法律系联合主持的。会议就海峡两岸的法律教育的特点、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培养人才的目标、新学科的发展等教育问题,以及有关部门法的学术专题进行了讨论,气氛热烈。
  与会的两岸法学家们普遍认为,海峡两岸的法学教育有许多相同点,比如:都是建立在大陆法系成文法的基础上,都是用中文进行法学教育,法学中的概念都是相同的或相通的,都延续了中国历史的人文科学传统与伦理道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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