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报酬:激励技术创新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99年08月 -> 报酬:激励技术创新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姚泰 1999-08-31 00:00

报酬:激励技术创新

第11版(科技)
专栏:

  报酬:激励技术创新
  上海医科大学校长姚泰
  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生物技术新药重组链激酶(R—SK)是一种抢救急性心肌梗塞等疾病的特效药,已于1997年初获国家一类新药证书和正式生产批文,并于1997年、1998年分别获中国、瑞士和俄罗斯专利。现应用于临床,已成功地抢救了2000多名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的生命,还提高了患者病后的生命质量,降低了医疗费用,被患者称赞为“救命药”!同时以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较显著的经济收益。
  “R—SK”问世,其中凝聚了上海医科大学分子遗传学研究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宋后燕教授及她率领的课题组历经15年的艰辛和奉献,也体现了各级领导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面对这一成功,是按常规对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还是在改革的新形势下来个观念上的突破?学校领导班子就此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取得共识: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发明创造,不能仅满足于发表论文,拿成果奖励,重要的是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当前我们正走进知识经济的时代,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也是一种精神和能力,对此,学校应及时给予保护和鼓励。于是学校领导班子慎重地作出上医有史以来的一项“破天荒”的决定:知识是资本,既有投资,就应该有收益,坚决按有关知识产权的奖酬政策和上海市政府有关文件办!更重要的是把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按要素分配落实到实处。具体做法就是把“R—SK”成果转让股权收益的20%兑现给为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学校领导在上海市推进高技术成果转化研讨会上,将304.6万元人民币亲手送到了以宋后燕教授为首的“重组链激酶”课题组的发明人手中,其中宋后燕教授本人获得120万元。学校领导在会上明确: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政策,这并非是奖励,而是发明者应得的合法报酬。何等的激励,何等的振奋,曾几何时,上医校园中,80年代初因科技奖励成万元户而引起的种种纷争、不平,而今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下,广大科技人员明白了一条道理:知识是有价的,知识分子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成绩,来获得相应的回报,而且是名正言顺的。
  上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良宇在现场会上,热情、充分地肯定了学校的新分配机制,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突破。他说:创造性劳动决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艰苦的创新。因此,我们在分配制度上也必须按创造性劳动本质实施利益分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鼓励第一线的科技人员去创新,鼓励他们致力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形成推动科技创新不竭的动力源泉。
  “宋后燕课题组获报酬300万元”的消息,在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中乃至社会上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学校为保护、鼓励、提高广大员工的发明创造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失时机地相继建立、推出“上海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设立“上海医科大学专利风险基金”、“上海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上海医科大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校产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制度与组织,以配合上海市以至全国目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发展形势,力争通过科研、创新成果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为国家,为社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作出贡献。


查看完整版本: [-- 报酬:激励技术创新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