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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夫 1999-01-29 00:00

略论“意识”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略论“意识”
  道夫
  时下,“意识”一词风光得很。诸如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科技意识、法律意识、国防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等,谁都能给你列出一大串来。
  有“意识”是个好现象,它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公民综合素质的体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把应有的正确意识树立起来,并付诸行动,我们的很多事情就会好办得多。
  事实上,有些“意识”,不少人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说得多,自己未必“意识”到或做得到。别的不说,这几年,光就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中央一再提醒,三令五申,可各地这方面的问题依然多多,事故频频。何故?笔者以为,一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严重淡薄使然。“责任意识”淡薄,说轻点,是领导作风飘浮,工作不尽责;说重点,是官僚主义作祟。
  江泽民同志指出:“责任重于泰山”。树立“责任意识”,于领导干部来讲尤为重要。做到这点,前提有三:第一,要有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政治意识,“为官不可一事苟且”,自觉做到恪尽职守,守土有责;第二,要有为事业寝食不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唐代李绛所云:“先忧于事,故能无忧”,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我们无论做什么,应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能将事情办好;第三,要有雷厉风行,脚踏实地,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领导就是服务”已经喊了好多年,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还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依笔者之见,这些“意识”一旦有了,领导的责任感就会增强,就会保证在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狠抓落实,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杜绝一切隐患的发生。
  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强正确、科学的意识,对群众而言,是必要的;对领导干部而言,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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