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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明 1999-01-29 00:00

取信于民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取信于民
  陈武明
  取信于民,最重要的是给人民带来利益。二十年来,由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从整体上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我们党的威信。
  但也有的地方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经济发展了,生活改善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反而不如从前。干部抱怨群众不听话、难管,而群众则认为党员干部不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相互之间的关系很不协调,有的甚至紧张对立。
  为什么会这样?细细考量,主要责任可能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这里是说,群众也不是永远正确,群众也需要教育和提高,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改善需要两方面作出努力。但是应该说,主要责任在党员,在干部。一是因其是先进分子,承担着领导责任;一是因为有些党员干部不能代表群众的利益,不为群众办事。如搞社会承诺,开始时漂亮话成堆,但最后兑现的却寥寥无几,承诺成了空话。又如有些党员干部完全是两副面孔,台上反腐败,台下却充当腐败分子的保护伞,有的甚至自己也贪污受贿,搞腐败。这些问题的存在,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当前一些地方党群干群关系出现紧张的根本原因。
  邓小平同志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一定要取信于民。”江泽民同志严肃地指出:“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党一天也不能生存。”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应该意识到取信于民的重要性,失信于民的危害性,意识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所存在的差距,以更扎实更有效的实际行动缩小这个差距,进一步取信于民。
  在新的形势下,取信于民要突出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立党为公,掌权为民。摆正群众的位置,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处理好同群众的关系,过好权力关、金钱关、女色关,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二是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要充分体现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真正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三是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凡能做到的,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干一件成一件,不放“空炮”,不打“水漂”。一件接着一件干,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任接着一任干,长期坚持下去,就可以使党群干群关系出现新的变化。有了这样的工作作风,中央的大政方针就能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就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就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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