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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宿堂王炽 1999-01-30 00:00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 澳门特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产生办法草案说明

第2版(要闻)
专栏: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
  澳门特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产生办法草案说明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张宿堂、王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向今天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提出议案,提请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办法草案。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乔晓阳对这个草案作了说明。他说,澳门回归祖国后,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将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澳门选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参照确定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规定精神,考虑到代表名额和人口数之间的比例和便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单独组成代表团,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12名。
  关于选举方式,乔晓阳说,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时间很紧。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参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作法,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选举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以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为基础组成,包括没有参加推选委员会的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以及不是推选委员会委员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这个办法只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此外,乔晓阳还就选举程序、代表的辞职和补选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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