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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宗 1954-12-31 00:00

我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第2版()
专栏:

我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江苏镇江水电厂工程师 吴继宗
今年六月十七日镇江水电厂发生的给水箱爆炸事故,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损失。我是这次冲洗
“过热器”工作的设计人,对这次事故负有很大的责任。
我在镇江发电厂工作已经有七、八年了,对厂里的情况比较熟悉,解放后在生产上也有一些贡献,因而骄傲自满情绪慢慢滋长起来了。例如我错误的认为地方工业没有发展前途,在小厂里锻炼机会少,技术水平不能提高,工作困难多。一连串的个人打算,使我对现在的工作不发生兴趣,对厂里重大工作抱着敷衍维持态度;对具体工作常草率了事。这次冲洗“过热器”时,我认为某号锅炉的情况我是熟悉的,只化了半天时间就设计好了,对本厂的实际条件,和在进行中要注意些什么问题,根本没有考虑到,更没有作安全措施,结果发生了给水箱爆炸事故。解放后,人民信赖自己的工程技术人员,交付了我们重大的责任,我却没有认真负起责任来。这次事故,使我深深认识到,如果每一个人不认真负责的劳动,国家建设工作就会受到损害,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受到影响,个人的思想水平不提高,就不能对人民事业作出更多的贡献。
工程技术人员的不团结,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我与本厂代总工程师周念泰同志的关系一向很不好,平时在技术问题上互不通气,相互轻视,甚至发展到相互保守技术秘密和幸灾乐祸的程度。工人们批评我们是:“人坐对面,相隔千里”,这个批评是符合实际的。我与周念泰同志过去是同班同学,我到镇江水电厂也是他介绍来的。但是在一起工作期间,大家不能虚心的取长补短,相互学习,而是互相比“妙头”。全厂的重大技术问题,我们也没有一道研究过。我想,在设计“给水箱”时,如果我们能一起认真研究,在设计时就可堵塞了这个事故的漏洞。但是,由于我们个人之间不团结,竟使国家遭受了如此重大的损失。现在,我深深认识到:要作好一个工厂的生产事业,必须依靠集体,依靠大家的共同团结,放弃个人得失,发挥集体的力量。这次事故教育了我们,现在我和周代总工程师之间的关系已有了一些改善。
今后,我决心切实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改进工作,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工厂,爱护国家财富,把搞好地方工业的任务担当起来,为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历史任务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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