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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吉青李国光 1999-10-30 00:00

拓展个人消费信贷市场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拓展个人消费信贷市场
  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各商业银行近期纷纷推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为确保此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提供良好的借贷条件。信用贷款正常运行的核心在于建立起有效的个人资信制度和体系。因此,应加大个人社会信用调查力度,将贷款人的个人简历、工作性质、家庭收入状况、经济负担情况等建档立案,逐渐建立起个人资信体系。银行可据此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简化信用审核和贷款发放程序,降低放贷成本。居民可不再为寻求贷款担保和审批手续等复杂程序所困扰。同时由于资信贷款风险完全由个人承担,增强了借贷人的责任感,还可有效规避和防范银行的放贷风险。
  发展中介服务组织,确保消费信贷有效运行。大力发展中介机构,培植信用审核、呆账和坏账查追、抵押资产变现等专业性中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其布点广泛、向下渗透性强等特点,做好有关消费信贷性质、业务范围、申贷条件等业务知识的宣传,以促进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为使中介组织有效运行,应将其职能与银行分离,按市场化程序规范运作。对居民而言,通过中介服务组织申请贷款,程序简单,费用低,有利于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信贷消费观,刺激消费信贷的潜在市场向现实市场转化。
  开拓消费信贷市场,积零为整提高银行收益。各商业银行应逐渐改变“慎贷”态度,充分认识消费信贷对扩大内需、启动消费的社会效应,努力开拓个人消费信贷“小市场”,积零为整,以社会效益促动经济效益,也有利于银行盘活存量,调整信贷结构。根据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并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尽快使小客户形成大市场。
  山东东营市董吉青李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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