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违反“三同时”带来的恶果——湖南怀化莱孚铝厂废气污染情况的调查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99年02月 -> 违反“三同时”带来的恶果——湖南怀化莱孚铝厂废气污染情况的调查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王维香 1999-02-27 00:00

违反“三同时”带来的恶果——湖南怀化莱孚铝厂废气污染情况的调查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违反“三同时”带来的恶果
——湖南怀化莱孚铝厂废气污染情况的调查
本报记者王维香
湖南怀化莱孚铝厂位于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境内,舞水河上游,距市中心约5公里。该厂于1995年7月由莱孚(澳洲)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1996年下半年第一期工程开始运行,年产铝锭1万余吨(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产值1.5亿元,上交利税300多万元。投产以来,这个厂确实给这个经济相对落后、工业基础相当薄弱的地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它违反了环保工作“三同时”的规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不仅给工厂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也给当地政府包括企业本身带来了诸多的烦恼和尴尬。
(一)
据湖南省环保局的同志介绍,莱孚铝厂的生产工艺是采用落后的密闭式侧插自焙阳极电解槽生产金属铝,每小时约排放废气30万至40万立方米,其污染物主要是氟化物、二氧化硫以及沥青挥发物,属重污染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莱孚铝厂在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情况下便匆匆立项,可研报批、工商注册、银行贷款等手续一路绿灯,直至1995年7月开工之时,省环保部门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异议后,该厂才于1996年5月委托长沙环保学校补作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环保局审批。省环保局污染管理处的同志认为,该厂选址存在问题,报告中的有关评价结论不太符合实际。鉴于该厂已经开工,为了避免更大的浪费,责成他们修改报告书的有关内容,但至今无下文。所以,莱孚铝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至今也没被批准。
(二)
莱孚铝厂投产以来,电解烟气以无组织形式从车间天窗等处散发出来,在狭长的沟谷中随风飘荡。虽然厂里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安装了电解槽烟气的集气装置(包括一座高100米的烟囱)等。但由于集气效果欠佳,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小部分烟气通过烟囱排向高空外,电解车间的大部分烟气仍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今年1月检测数据表明,该厂氟化物污染按照国家规定的农林环境区空气质量标准超标0.3—7.7倍,附近6个村组近6000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盈口乡团结村党支部书记单长龙告诉记者,由于大气污染导致村民种植的蔬菜大面积减产,农民收入逐年减少。白岩村的彭光明说:“由于受氟化物的影响,农民种植的水稻表面上看没啥,但空壳多。过去出米率一般在72%左右,现在只有60%。”据鹤城区林业局盈口乡林业站的专项调查,厂区周围受污染林木1108亩,其中重度污染380.5亩,中度污染428.8亩。周边村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多次和厂方发生矛盾。去年12月12日村民们采取挖断通往厂区道路的方式,以求达到取得赔偿的目的。最后在区、乡政府及环保部门的调解下,3天后虽然恢复了通车,避免了因原材料不能进厂造成停产的损失,但厂、村矛盾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三)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对于莱孚铝厂的废气污染问题,应该说,从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到环保部门以及企业负责人都是重视的,治理污染的态度也是坚决的。市、区领导多次出面调解企业同周边村民的矛盾,责成市、区环保部门和企业多方寻求治理大气污染的最佳方案。两年来,厂方已赔偿农民损失近60万元。现在的问题是,采用“干法”净化烟气效果很不理想。而采用“湿法”净化烟气又是根本行不通的。因为,与莱孚铝厂相隔仅几十米的舞水河下游1700米就是怀化市的饮用水取水点。在这种情况下,最近怀化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今年5月份左右农作物受污染相对严重的季节,聘请专业人员对厂区周围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成分以及林木、农作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以便准确地掌握莱孚铝厂废气污染程度,找出更加科学的治理办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环境保护,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有些地方,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因为急于发展经济,所上项目没有和环保设施同步进行,即所谓“先上车,后补票”。在环保意识还不普及的过去,这可以理解。但在法律法规面前,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强调客观,更不能有例外。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强治理力度,依法办事。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应通过对各项环保制度的贯彻,把改善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的重任担在肩上,落到实处。切实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水。——编者


查看完整版本: [-- 违反“三同时”带来的恶果——湖南怀化莱孚铝厂废气污染情况的调查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