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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27 00:00 |
乱收费的文件已收回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乱收费的文件已收回 1月16日“读者来信”版刊登了题为《渭源县在人事调动中乱收费》的读者来信和记者的调查附记,批评我县在人事调动中乱收费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查,来信和记者调查附记中所披露的情况,基本属实。我县于1998年11月4日,印发《渭源县人事调动中收取有关费用的规定》的文件不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省、地有关规定,是错误的。 二、县上出台这个文件的本意是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压缩财政开支,不是单纯为了收取一些费用。但在发现这种行政行为的错误后,我们当即将文件收回,停止执行。在发文到收回文件的这段时间内,县政府没有研究同意、县人事部门没有按照此文规定办理过人事调动手续,也没有收取任何一个人的各项费用。 三、人事调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过去,我县是严格按照国家以及省地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的。在今后的人事调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做到依法行政。 甘肃渭源县委 渭源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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