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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晓国 1999-03-25 00:00

保护农村消费者:任重道远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

  一九九八年是“为了农村消费者”年,农村消费者的权益引起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然而,现状仍不容乐观———
  保护农村消费者:任重道远
  樊晓国
  假冒伪劣农资依然猖獗
  云南大姚县47岁的农妇谢宋存的一只手掌,被劣质饲料切碎机无情地夺去,这起事件被媒体评入“全国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事件”,其实,谢宋存只是无数受害者当中的一个。中消协的统计数字显示:1998年,农资类商品投诉在各类商品投诉中增幅最高,达到30.1%,尤其在投诉总量及各大类商品中假冒商品投诉下降的时候,农资类的假冒商品却比上年增加24.6%。
  据统计,坑害农村消费者最严重的是伪劣农药、化肥、种子以及劣质机械,这类产品往往使农村消费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而媒体上频频曝光的劣质切碎机、喷雾器等不合格产品严重伤害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更令人触目惊心。
  农民维权步履维艰
  国家工商局、中消协等部门的调查表明,目前农村消费者维权的艰难主要表现为:
  投诉难。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多数农村消费者受到损害之后,往往苦于路途遥远,耽误农时而一忍了之。
  起诉难。黑龙江省林甸县大树林村农民奚国寺1996年10月起诉哈尔滨某种子商店销售劣质大葱种子造成其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他18次赴哈尔滨,往返各种费用1万余元,负债4万余元,官司至今仍无结果。
  取证难。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科学的检验结果往往是最关键的证据。可是现在各类商品检验机构都设在城市,高额的路费和检验费常常使受侵害者望而却步。
  索赔难。农民往往是费尽周折打赢了官司,讨回了公道,索赔却难上加难。
  农村消费者维权难的原因,除了农民自身素质不高、农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9亿农民的消费权益还没真正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有效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尚未制定,有效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之路还很漫长。
  谁来撑起有力的保护伞
  在艰难的维权之路上,农村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逐渐觉醒,他们从不懂法到依法护权,从单枪匹马到集体行动,从被动投诉到主动加盟消协组织,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然而,现实是种种投诉纠纷仍难以解决,经济赔偿仍难以兑现。苦不堪言的农民期盼投诉受理渠道畅通,“3·15”尽快下乡;期盼政府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堵住农村市场管理的漏洞;更期盼执法公正,急切地盼望法律为他们保驾护航。
  令人欣喜的是,农村消费者的愿望已经得到了回应:国家工商局开展了“红盾打假护农”行动,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清查农资生产、销售主体,对无照、无证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二是严厉打击农资违法经营活动,重点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违法活动;三是规范农资市场生产销售活动,并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郑重承诺1999年不发生恶性坑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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