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99年03月 -> 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段若鹏 1999-03-27 00:00

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

  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
  □段若鹏
  前不久,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管理哲学研究所和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等单位在京共同举办了“中小企业面向市场求发展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结合现场考察朝阳区的中小企业,深入研讨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
  与会者认为,扩大就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从“发展是硬道理”的角度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起码得保证基本的就业,否则不要说发展,就是生存也难以维持。从扩大内需的角度说,真正的扩大内需实质是扩大就业,只有扩大就业,才能一方面扩大投资,另一方面扩大消费;一方面扩大生产消费,另一方面扩大生活消费。而发展中小企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美、日、欧解决就业问题无一不重视和依赖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从我国的具体国情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困难主要表现为人口多、年新增人口多和年新增劳动力多,加上近年来下岗职工多,因而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就业问题,更须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在当前,尤其要鼓励、引导作为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中小企业,使之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增加就业中的作用,以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全面扩大就业。
  但是,在强调通过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来扩大就业的过程中,需要澄清以下几个认识误区:第一,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不是说大企业不重要,不需要发展,而是说仅仅靠或主要靠发展大企业是解决不了就业问题的。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永远不可缺少。与国外大企业、大跨国公司相比,我国大企业的问题是不大不强。因此,在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同时,不能放松发展大企业。第二,发展作为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中小企业,不是说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不重要,不需要发展,而是说仅仅靠发展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同样解决不了就业问题。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是我国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须臾不可缺少。因此,在大力发展作为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中小企业的同时,不能忽视发展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第三,不能把发展中小企业与发展知识经济对立起来。发展知识经济不等于发展大企业。知识经济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要求与制约是一致的,差别仅仅在程度上。当前,知识经济初见端倪,不论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必须加大对科技的投入、重视技术创新,除此没有第二条出路。


查看完整版本: [-- 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