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雯 |
1999-03-31 00:00 |
两家外贸企业被撤销进出口经营权
第2版(经济) 专栏:
两家外贸企业被撤销进出口经营权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外经贸部日前决定,撤销伪报出口商品名称、逃避出口许可证管理、构成走私行为的两家外贸公司的进出口经营权,并就此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根据海关总署的调查认定,潍坊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出口500吨镁砂伪报碳酸氢钠,大连四海进出口公司出口1200吨镁砂伪报氯化铵,已构成逃避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走私违规行为,外经贸部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撤销这两家进出口公司的进出口经营许可。《通报》要求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加强对各类进出口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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