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言 |
1999-07-01 00:00 |
威县大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
第3版(要闻) 专栏:
威县大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 本报讯河北省威县县委把实行“公示”作为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突破口,引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成效。威县县委出台了《关于选拔任用乡局级领导干部实行公示的意见》。其具体步骤:一是民意测验,群众推荐;二是县委组织部根据民意和工作需要提出差额预选名单,提交常委会预审;三是将预审后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张榜公示,让群众评论、监督;四是组织部和纪委根据群众意见进行调查;五是将群众意见和调查情况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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