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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7-31 00:00 |
中日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备忘录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日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备忘录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外交部部长助理王毅和日本驻华大使谷野作太郎今天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 王毅部长助理就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阐述了中方原则立场。王毅指出,日本遗弃在华化武问题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也是中日间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时至今日仍在对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中方一直强烈要求日方全部承担责任,尽快妥善解决。但日方的有关工作进展缓慢,中方对此是不满意的。王毅强调,日方在刚刚签署的备忘录中明确承认了遗弃事实,承诺认真履行销毁责任和义务。中方要求日方切实按照备忘录的有关原则和规定,以对历史和现实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启动销毁进程,早日全面、彻底地解决这一重大历史悬案。 备忘录规定,日本政府将本着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精神,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诚实履行遗弃国义务,销毁日本遗弃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并为销毁日本遗弃化武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它资源。在进行销毁作业时,日本政府将遵守中国法律,确保人员安全,不对中国领土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销毁日本遗弃化武的工作自备忘录签署之日起实施。有关具体事宜将通过双方联合工作组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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