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剑红 |
2000-07-28 00:00 |
首批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颁发
第2版(经济) 专栏:
首批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颁发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统计局今天向广州华南国际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央视调查咨询中心和上海尼尔森市场研究有限公司等29家调查机构颁发了首批《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翟立功强调,中国政府欢迎境外组织和个人来华进行正当的社会调查,对取得《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有关产品的市场调查,将实行备案管理。今年10月份以后,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机构不得接受委托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据国家统计局介绍,《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是取得合法开展涉外社会调查资格的凭证,分甲乙两类,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由国家统计局和省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此次首批获得甲类许可证的机构都是调查业中的骨干机构,并能遵守有关涉外调查管理的各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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