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辉 |
2000-08-31 00:00 |
太平洋保险为我奥运健儿提供保险
第2版(经济) 专栏:
太平洋保险为我奥运健儿提供保险 本报北京8月30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与国家体育总局今天在北京签署保险协议书,向参加第二十七届奥运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及随团官员、记者提供总保额达1.6亿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随身财产保险。根据协议,太保公司提供的人身伤害保险,每人保险金额为30万元,同时太保公司亦将提供全体运动员在参赛期间从国内携带的运动服装、器材及个人财产因意外造成的丢失或损坏保险,每人保险金额为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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