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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31 00:00

均分利息岂能“丢官”了事 湖南桃江县检察院深挖腐败案件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公正执法基层行

  均分利息岂能“丢官”了事
  湖南桃江县检察院深挖腐败案件
  本报讯 两年前因贪污公款被纪检部门开除党籍并撤销职务的湖南省桃江县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高梓良、副局长胡建辉、副科级干部汪文艺等三人本以为万事大吉了,谁知经该县检察院进一步深挖后,于今年10月12日以涉嫌贪污、贿赂罪被提起公诉。
  现已查明:1993年3月5日,身为局长的高梓良决定将该局劳动服务公司在县建设银行的贷款200万元借给了海南省三亚市私营业主孙俊英,孙俊英当即预付了10万元高额利息。该局设在海南的办事处主任胡建辉、副主任汪文艺将此款带回桃江后,商定以“信息费”为名每人分1万元,也分给高梓良1万元。之后由汪文艺写了一张“联系投资项目付出信息费3.4万元”的便条在海南办事处的费用中列支平账。1993年4月底,经高梓良同意,胡建辉、汪文艺又将该局100万元资金以高额利息借给了孙俊英。至年底,在两笔借款均没有如约归还本息的情况下,胡建辉、汪文艺又合谋从孙俊英支付的20万元利息中抽出6万元以办事处分红的名义3人(高梓良在内)进行了平分。因两年后孙俊英尚未如期归还借款,做贼心虚的胡建辉、汪文艺便又商议将所私分款分解到办事处的其他各项费用中虚记支出平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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