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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才 2000-10-31 00:00

切合实际的社区建设之路

第9版(理论)
专栏:

  切合实际的社区建设之路
  徐文才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社区建设作为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承接点,将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沈阳市本着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如何加强社区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走出了一条切合本地实际的社区建设之路,收到良好效果。
  社区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承载作用
  社区,通常被看作一种以一定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居民(包括一些社会组织)生活共同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区作为一种社会基层组织,其功能和作用逐渐被人们所认识。
  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框架迫切需要调整和变革。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我们的城市管理实行的是等级差别的纵向管理体制,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分别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和居民自治组织,是这种管理体制在基层的一种延伸。但是,这种以工作单位为主体,以户籍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管理框架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这在最基层的居委会表现得尤为明显,比如:居委会尽管被称之为居民自治组织,但经费来源依赖政府,工作从属于上级机关,加之政府职能的转变尚未完成,已经越来越演变为政府的基层办事机构,民主自治的性质没能得到很好的体现;居委会的职能范围只负责为属地居民提供服务,而不包括属地内的其他社会团体和单位,对驻区社团单位的协调能力较弱,大量的社会资源因而不能很好地得到利用;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密度增加,功能性的小区、联片区域迅速发展,使居委会限定在一百至七百户之间的区划规模显得过小,等等。
  新旧体制转轨和政府职能转变需要社区这样一个承接载体。在城市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新形势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变为“城里人”;随着众多职工下岗再就业,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大批“无上级”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过程中,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把办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各类非生产性职能移交给社会;职工养老金领取将实行社会化发放,推进住房、医疗、保险等配套改革也要走社会化的路子,依靠社会来承接。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政府要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把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务转移到社会,还权于社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人民群众的民主和法制意识在不断增强,对政治生活特别是身边事务的关切程度越来越高,这也要求我们在社会基层管理中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扩大基层民主,实现依法治理。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不仅每个党员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在组织管理之中,对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组织上也应有所了解。所有这些社会发展与结构变化的现实,客观上都要求有社区这样一种新的载体,通过社区建设来加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
  解决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社会矛盾也需要搞好社区建设。沈阳市作为国家的老工业基地和区域中心城市,近年来社会人员流量不断加大,给基层社会管理带来极大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物质文化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满足这些需求,既要靠雄厚的经济基础不断提供资源,同时也必须有一个更高水准的基层社会组织来保证其实现。在信息化、网络化突飞猛进的今天,居家办公、虚拟化生产正在变为现实,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重要的工作和生活载体。我们应该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社会管理经验,积极探索加强社区建设的新路子,以努力建立一个既有中国特色又更加开放的符合人民实际需要的基层社会管理组织。
  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社区组织发展模式
  社区建设的核心是社区组织体系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经验并经过反复论证,沈阳市确定的社区建设目标是:以居住地为特征,以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纽带,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的,以社区成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为手段,有党的领导和政府指导、社会各方参与、群众自治管理的区域性小社会,形成共居一地、共同管理、共促繁荣、共保平安、共建文明、共求发展的社会化自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这一目标,沈阳市以改革社区管理体制为突破口,从四个方面推进社区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调整规模。将社区明确定位在小于街道办事处、大于原来居委会的层面上,管理规模原则为一千至一千五百户。按照这一定位,对原有的居委会加以调整合并。新组建的社区主要分为四种类型,即:以市区主要街路为界限的“板块型社区”,以独立的居民小区为单元的“小区型社区”,以职工家属聚居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以文化街、商业区等不同功能为特点的“功能型社区”。同时,驻区单位也被明确地划入了社区管辖范畴,单位丰富的人才、物质资源与社区实现共享,社区与单位实行共建。
  健全组织。从提高社区生命力和活力的要求出发,注重抓好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每个社区都建立了四个主体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自治权力机构的“决策层”;社区工作委员会为工作班子的“执行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是智囊团的“议事层”;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大小设立党委、总支或支部)为核心的“领导层”。同时,还建立了由“楼、院长”、“单元组长”、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等组成的组织工作网络,初步形成了责权明确、议行分离、共同参与、相互制约的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市里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区县(市)组建了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三级工作指导网络。采取“公开招贤、定岗竞争、择优入围、依法选举”的公开招选办法,改善和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文化结构、工作能力。
  完善功能。坚持“以民为本”,民思我想,民困我帮,民求我应,民需我做,努力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社区的功能主要是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
  民主自治。推进社区建设的目的之一,在于真正体现和保证社区自治,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使社区成为区域社会成员利益共同体和区域社会自治管理载体。沈阳市规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凡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应在社区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全市社区普遍建立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工作制度、社区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了原有的公开办事、服务承诺、考核评议等各项规章制度,一些社区还建立了社区自治章程,以保证社区依法自治的健康运行。
  推进社区建设的两个重点环节
  加强党对社区建设的领导。社区虽是城市基层群众的自治性组织,但社区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当然,加强党的领导不是代替或包办社区自治组织的一切事务,而是通过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本着党建与社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沈阳市已建立社区党组织一千多个,在楼、院、单元建立了党小组。市委赋予社区党组织实行党员属地管理的职权,党员八小时之外的表现也在社区党组织的考核、监督之下。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充分发挥社区作为社会基层管理组织一头托着百姓、一头连着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从放权、转权、赋权三个方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将社区的自治权毫无保留地交给社区,明确政府对社区建设的职能是指导、协调、服务;二是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社会保障协保等社会管理工作职能转移给社区;三是赋予社区对政府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群众意见反馈监督的权利,进一步加大群众说话的分量,将政府的工作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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