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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政 辛向阳 2000-01-31 00:00

期股试点在三市

第12版(企业界)
专栏:

期股试点在三市
□本报记者 王政 撰文 □辛向阳博士点评
  期股制进入中国是在90年代初,最早是1993年深圳万科集团实行了一种类似股票期权的制度。1997年,四通利方公司在从美国引进了650万美元风险投资的同时,也开始引进股票期权制度。目前,期权制已经在上海、北京、武汉等地由政府部门组织试点。本期《企业界》介绍了有关试点情况。——编者
  北京 现金认购 群体持股
  1999年7月26日,北京市体改委、市委组织部、北京市经委、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工商局8家联合发布《关于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激励试点的指导意见》。去年年底,北开股份、金星笔业、凯建建筑、大明眼镜、中关村置业、菜市口百货等10家公司被确定为首批试点企业。日前,北京市宣布,今年将继续选择一批高技术企业、重点发展企业和有条件上市公司进行股份期权试点,试点范围将扩大至20家。
  北京期股奖励的对象主要是董事长和经理。经公司出资人或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以现金投入获得股权形成经营者群体持股。经营者群体持股的比例一般为公司总股本的5%—2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持股比例应占经营者群体持股总额的10%以上。
  点评 北京期股制的主要特点是:(1)以现金投入获得期股。有关政策规定,经营者持股的出资额不得少于10万元,期股份额以其出资额的1—4倍确定。企业如果有5000万元净资产,董事长持股额为5000万总股本的1%即为50万股,其出资额为50万元,期股为50万—200万股。(2)期股以既定价格认购,分期三年补入。假定A企业净资产为4000万元,折合4000万股,每股1元。董事长持股1%为40万股,按1倍确定期股。三年内每年抵补13.3万元期股。先用期股收入补,期股收入=期股总额(40万)×净资产收益率(假定为30%)=12万元。还差1.3万元,再用实股收入补,实股收入=实股(40万)×净资产收益率(30%)=12万元。剩余部分可享受投资收益。
  北京期股制存在的问题:(1)北京的期股更像是一种可预期的股票,与期权相去甚远。(2)期股变现实行“3+2”模式,即任期届满后二年才可变现,时间比较长,风险比较大。
  上海 责权对等 针对性强
  1999年初,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国资办、上海市财政局决定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激励制度。上海的期股激励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在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经董事会批准购得或奖励适当比例的企业股份;一种是在国有独资企业,借用期权的形式,对经营者实施年薪以外延期兑现的特别奖励。
  点评 上海期股制有这样几个特点:(1)方案设计比较细致,有针对性。如区分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不同情况,将期权激励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并对其期股来源方式、内容作了相应规定。(2)方案设计比较系统,考虑了各种利益因素之间的衔接,从激励类型、对象、主体、途径到期股获取形式、数额、变现等都作了详细规定。(3)强调契约性,这个方案一直注重按照契约精神与合约内容来实施期股制,并对违约者严惩。它规定任期内未完成业绩指标的国企经营者,期股分文不给,并扣除一定数额的个人抵押金。(4)几个特殊规定:上海的期股激励对象是董事长及竞争上岗的总裁、总经理,武汉仅为企业法定代表一人,北京则为经营者群体;上海期股实行“3+0”模式即在经营者任期届满必须立即变现,不能延期,而北京实行“3+2”模式即期股在经营者任期届满两年后才可变现。
  上海期股制实施总的来看是比较稳健的,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1)有期权制的“形”而缺乏期权制的“神”,以权利为中心的期权制变成了以股票为中心的期股制;(2)期股奖励的总体水平比较低,其激励作用难以发挥。
  武汉 年薪延伸 期权登台
  武汉国资公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和年功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基薪收入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年功收入是以前年度经营业绩的累积报酬;风险收入是年度经营效益的具体体现,由国资公司根据经营责任书及企业实际经营业绩核定,该部分收入中的30%以现金兑付,其余部分转化为股票期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则转化为股份期权)。
  点评 武汉期股制的特点是:(1)它实质上是年薪制的延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全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年功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风险收入的30%以现金兑付,其余部分转化为股票期权或股份期权。期股就成为年薪的一部分。(2)武汉以两种方法实行期股。一种是针对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期股,一种是针对非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期股。前者的期股由国资公司用企业法人风险收入的70%在股票二级市场上按该企业年报公布后一个月的股票平均价格购入,由国资公司锁定、托管,按合约逐步变现。后者的期股由国资公司将企业法人70%的风险收入按审计确定的当年企业每股净资产折算成持股份额。(3)武汉期股制实施的风险较小。期股是由企业法人风险收入转化来的,它不需要企业经营者支付前期的现金。
  武汉实施期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激励对象范围太小,只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一人。期股制若只激励一人,而不是激励若干人(包括经营者群体、技术骨干群体、管理者群体),其作用将是有限的。(2)期股在薪酬结构中的比例偏低。美国企业家期权收入占年薪收入80%以上,武汉不到50%。比例偏低,激励效应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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