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7-10-29 00:00 |
太行行署指示严格财政管理
第2版() 专栏:
太行行署指示严格财政管理 【本报太行二十七日电】太行行署为贯彻财政的整理,建设巩固的财政基础,对今后财政的征收、开支、管理,决定要点如下:一、取消一切巧立名目的动员、募捐、摊派、处罚等,不得随意增加群众负担。二、明确财政职权,严格三级(边、县、村)财政之关系,克服“先斩后奏”等现象:(1)凡属全区范围应统一集中之较大问题,加派征负担,财政调度,供给标准等都统一由行署处理。(2)属于地方性,局部的临时事件,需要边粮开支者,由专署负责依具体情况处理之,事后报告行署;(3)任何机关生产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公粮公款公物,进行本单位或个人生产;(4)边、县、村三级财政,应建立大家当家大家管家的制度,做到大家负责,大家监督;三、整理财政后,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财政管理制度:改善仓库管理,严格建立接交制度,存放保管物资,应详细登记,列入交代。建立科学的会计制度,做到库存与帐簿完全一致,使财政部门依靠会计能真正掌握财政状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