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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一 2000-11-30 00:00

独树一帜的民主形式——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

第12版(统一战线·视点)
专栏:

  独树一帜的民主形式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
  佟一
  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团结广大人民共同奋斗的旗帜,是新中国建立50年来努力实践的行动和不断完善发展的目标。民主具有多种形式。民主协商,这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形式,生动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平等协商、共商国是、共谋良策的亲密合作关系。这一独树一帜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形式,经50年的精心培育和风雨洗礼,显出其鲜明的特色和旺盛的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就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就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协商、座谈、谈心、通报,听取意见建议,发端于新中国成立前夕的新政协会议期间,但作为完整意义的一种民主形式,则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其间,除“文革”中有所中断外,一直延续下来,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不断发展完善,成为我国一种特有的民主形式固定下来,并逐渐制度化、规范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初步统计,由中共中央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谈心会、通报会等,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66年约32次,“文革”期间4次,1978年各民主党派恢复活动后到1989年5月约70多次,特别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主持工作以来,协商、座谈的次数大幅度增加,共152次,平均每年14次。协商内容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化,成为国家经常性政治活动,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亲密合作的佳言懿行,树立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座历史丰碑。
  民主协商,是一种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重要环节的民主形式。在实践中,凡属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有关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都同各民主党派人士进行协商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如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对抗美援朝问题,就是由毛泽东、周恩来、李维汉等同志与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作出的正确决策。中共十三大报告中,采纳了民主党派“把经济建设转到以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意见。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前,江泽民同志就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民主党派人士的许多意见、建议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有的条款就是根据民主党派的意见起草或修改的,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在民主协商中,不论政党大小,不分执政与参政,都可以平等协商,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建议,正确的都能及时得到采纳。许多民主党派人士说,民主协商的方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民主形式,具有强大的政治优势。今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民主协商这一民主形式,又显示出新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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