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公安机关节日提醒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2000年12月 -> 公安机关节日提醒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2000-12-31 00:00

公安机关节日提醒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

第4版(要闻)
专栏:

  公安机关节日提醒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
  本报北京12月30日讯 随着新年和春节的来临,全国各地又进入到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时期。公安部有关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应了解有关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欢乐祥和地过好新春佳节。
  公安部有关部门提醒群众,购买烟花爆竹应了解销售单位及零售网点是否是合法经营,并要注意识别产品标志,存放烟花爆竹应装入纸箱或木箱,远离明火和被热烤。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进行燃放,并注意风向和风速。儿童燃放时应在成年人指导下进行,并只能燃放小型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要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查看完整版本: [-- 公安机关节日提醒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