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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民 罗茂城 2000-02-28 00:00

作客“农家乐”

第4版(要闻)
专栏:

  作客“农家乐”
  本报记者 李德民 罗茂城
  出成都,往西走,十几公里的路边,坐落着不少农家庭院式的建筑,几丛竹木,几间农舍,几张餐桌,还有乒乓球台、卡拉OK室。在成都市郊有不少这样的去处,当地叫“农家乐”。名称分别是“丰谷苑”、“乡村情”、“老农民”、“家乡缘”、“乡土风”等等,一片农家风光。
  这种城市郊区的“农家乐”有两个好处,一是为农民增收开辟了财源,一年可赚几千甚至几万元;二是为城里人节假日消闲提供了一个别具特色的场所。一家几口去“农家乐”,连吃带玩度周末,节省一点,一两百元就够了。
  陈老板是郫县合作镇清平村的农民。他1998年1月,找亲戚朋友借15万元,租用公路边的17亩荒地和竹林,开办起名为“大竹林”的“农家乐”。记者日前去采访,一进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四川省委副书记杨崇汇的题字:“农家乐,您乐、我乐、大家乐!成都平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四川人值得称道的好‘节目’。”陈老板把题词放大后挂出来,作个广告,招徕顾客。
  “大竹林”真是个竹林,翠竹丛中,腊梅盛开,海棠、菊花、白玉兰枝繁叶茂,马尼拉草坪绿茵如毯;还有两亩菜地,种着油菜、菠菜、冬苋菜,随吃随采,无任何污染。鸡笼里有活鸡,兔笼里有活兔,顾客可以随意“点杀”。记者要了一只土鸡,要求“五吃”。二十分钟,端了上来:干煸鸡块、红烧鸡丁、红油凉拌鸡丝、青椒炒鸡杂、鸡血汤,再加二两白酒、两碗米饭,一共花了62元。
  吃罢饭,边喝清茶,边聊天。“大竹林”雇了15名员工,大多是本地的乡亲,开工资近万元,包吃包住,还聘个大学生当前台经理。“大竹林”开张两年来,已向村里交地皮租用费2万余元,每月还交200元的工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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