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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04-29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两国总理联合声明

第1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两国总理联合声明
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于雅加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阁下,应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的邀请,在亚非会议后,作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苏加诺阁下的正式客人,来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首都雅加达作了两天的访问。在这期间,周恩来总理曾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苏加诺总统、哈达副总统、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总理、苏纳约外交部长和其他领导人,友好诚挚地就两国共同有关的事项交换了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周恩来总理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总理发表下述联合声明:
一、两国总理重申,他们将共同努力以实现亚非会议所肯定的共同愿望和所通过的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
二、两国总理对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的基础上作为良好的邻邦和平相处,表示满意。两国总理深信,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将会进一步发展。
三、两国总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的签订,表示满意。他们认为,这是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国际间繁杂问题的一个良好的范例。他们声明,在这个条约得到批准后,将严格遵守条约的文字和精神,促成条约中各项条款的实现。
四、两国总理声明,维护各自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任何国家人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他们对两国中任何一国维护自己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努力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支持。
五、两国总理希望,在互相尊重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广泛地开展两国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互助合作。他们认为,两国间互助合作将有助于他们本国的和平发展,并将有助于世界和平的事业。
六、两国总理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两国应保持亲密合作,以继续加强两国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关系。两国总理很高兴获有这次会晤和交换意见的机会,他们认为这是有助于和平事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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